一、2020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坚持一个指导、突出三项攻坚、打好四大升级战”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河五水”(河湖长制工作、水安全保障、水项目建管、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改革)六大提升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的成功做法,上了央视《焦点访谈》;8月份我市成功承办了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现场培训会;9月份全国首个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在我市上线;10月份在抚河干流进行了无人机巡河试点,成为我省首个无人机巡河市;12月份国家发改委在我市召开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交流现场会,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列入重要项目展示。水利工程建设成绩突出:全省年度建设资金绩效考核前10名县独占4席,崇仁县更是高中榜首;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现场推进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水文化挖掘成功在即:千金陂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取得重大进展,我市有望实现世界性遗产申报成功零的突破。我市水利形象得到进一步展示和提升。
(一)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狠抓问题整改。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今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东乡河罗溪劣Ⅴ类水断面治理省级验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今年10月20日,全面停止了抚河干流市城区和临川区段的采砂作业。省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包括汝水生态水厂二级保护区内4个入河排污口在内的四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长江发展经济带生态审计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了抚河干流固废存放点的排查和整改。二是狠抓专项治理。着力推进抚河流域生态环境五大板块的专项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方面:4家纺织印染重点排污企业清洁化设备改造等26个环保督察、清河行动发现的专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30个发现的禽畜养殖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治理方面: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新增完成投资3000余万元。人民公园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直排等11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6个。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方面:污染应急建设规划进度缓慢等5个专项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启动。河道采砂治理方面:开展了两轮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在第二轮集中整治过程中,查处各类涉砂案件219起,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00万元,处理人数达80余人。三是狠抓示范创建。凤岗河流域,上游防洪工程全面启动,引廖济凤工程开工建设,进展顺利。抚河流域三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抚河疏浚工程即将启动。崇仁宝水河等7条县区示范流域基本成型,乐安鳌溪河治理等5条县区示范流域全面开工建设。四是狠抓体系建设。制度体系有了新进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抚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抚州市湖长制工作方案》和《20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机构规格有了新提高。徐国义副市长亲任市河长办主任。基础体系有了新突破。全市117条河流“一河一策”和2个“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全部编制完成。信息体系有了新成效。“智慧抚河”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10月,我市在抚河干流开展无人机巡河试点工作,成为我省首个无人机巡河市。五是狠抓亮点打造。探索了新模式。宜黄县组建了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东乡区推行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广昌县加快生活污水处理改革。资溪县提升推广生态责任审计,推进炭中和示范区创建。探索了新机制。乐安林业炭汇项目签约成交,开创了我省碳排量交易先河。抚河流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在东乡区率先推行。
(二)防汛抗旱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平均降雨量1601毫米,比同期多年平均偏少一成,虽然降水总体上偏少,但自入汛以来仍遭遇5轮强降雨袭击;7月中旬至8月上旬,我市发生连续高温晴热天气,全市各地不同程度受旱,防汛抗旱工作呈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格局。书记、市长先后作出7次批示,要求全力打赢防汛抗旱这场硬仗。为积极备战防汛,我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五个确保”的防汛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防汛保安任务。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汛前调整充实了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明确了防汛职责。制定批复了各类水工程度汛方案,市重要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在抚州日报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落实在建水工程度汛措施。各地从安全度汛的目标出发,在汛前逐座落实防汛责任,制定应急度汛预案,严格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备好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安全度汛。三是强化水库及堤防防汛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水库巡查报汛制度和堤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水库堤防安全管理员加强安全巡查报汛,并做好巡查记录,准确上报水情、工情,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储备防汛物资和落实抢险队伍。各地积极筹措资金更新和补充防汛抢险物资,市本级筹措了110万元购买防汛抢险装备物资。市县分别组建并落实了200~400人的专业抢险队伍。5月28日,市防总联合抚州军分区在临川区展坪水库开展军地防汛抢险联合演练,提高了防汛抢险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编制完善防御预案,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汛前及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安全警示牌、避险转移路线、临时安置点等,使广大群众心中有数、主动预防。六是抓好暴雨洪水自动监测站点及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维护管理。从2020年开始,各县(区)每年落实534.28万元用于972个水雨情自动监测站点、3123处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站点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为及时启动防汛预警响应、抓好水库防汛安全管理和调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七是强化防汛值守及会商研判。各级防汛机构加强防汛值班,加强预测预报,对每一次降雨过程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发布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督促各地做好防范,确保有备无患。八是强化抗旱水源调度。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加强现有供水和蓄水设施的管理,抓好抗旱设施的维修养护;加强用水调度和管理,充分用好现有水源;视天气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尽最大努力减轻旱灾损失。
(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按照水利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继2020年全市水利建设攻坚年行动后,2020年开展全市水利建设提升年行动,计划总投资33亿元,实施12大类568项工程,今年以来我市共落实水利建设资金15.74亿元,其中省级以上水利投资6.04亿元,地方资金9.69亿元。累计完成15.07亿亿元,累计完成总投资进度达95.70%。一是重点工程强势推进。国家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廖坊灌区二期工程,完成年度投资4.5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2.30%,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2.35亿元,占概算总投资12.89亿元的95.81%。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第一批投资48亿的PPP项目基本完工,河长制示范流域打造项目纵深推进。凤岗河下、中游段改造已经完成,上游防洪工程已开工;崇仁宝水河、南城乌珠河、资溪御龙湾、宜黄曹水河、东乡北港河等示范流域基本成型。二是面上项目进展顺利。计划总投资18448万元,解决1.899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296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目前已全部完工,投资完成率100%,受益人口达202081人,解决19010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个项目的0.5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投资58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1个,已开工9个;58公里万亩以上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基本完工,151公里千亩以上圩堤应急整治工程已完成135公里。五河治理工程已开工3个、完工1个。129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工,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全市标准化管理试点工程27个,涉及各类水利工程,包括中小型水库(含山塘)18个、泵站1个、水闸1个、水电站2个、农村供水工程4个,堤防工程1个,已全面完成考核验收,达到创建目标,工程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特别是城西排涝站标准化管理试点已进入“智慧”管控时代。四是建设管理得到加强。对施工、监理企业开展了信用体系评价,开展了质量安全大排查工作,有效遏制了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水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突出问题整改。6类11项中央环保督察组和4类11项省审计厅2020-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截止目前完成销号的任务有11项,整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开展了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并对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针对部分县区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现场督办,整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持续推动水库退养工作。全市1179座小(2)型以上水库,已承包的有1039座,退出承包养殖的有968座,退养率93.17%。二是加强水生态工程建设。及时赴国家水利部主动对接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东乡井山水库新建项目等工作,同时加大与省厅计财处、市发改委对接力度,积极推进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南丰、黎川、崇仁3县10座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工,进展顺利。三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汝水滨河公园建设工程等多处水生态景观工程建设已全面启动。
(五)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抓好“三条红线”严控工作。经初步测算,2020年我市实际用水总量为23.21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23.6%,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23.1%,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4,省级及国家级江河水功能区水质控制达标率为100%,“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面达标。二是加强监控能力建设。对47个省划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6个市主城区集中供水水源地,4个跨省、市界河断面开展水质检测,并按时编制发送《抚州市水资源质量月报》和《抚州市城区水资源质量旬报》,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三是抓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我市东乡区、乐安县、临川区、宜黄县、南丰县成功列为全省第一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四是积极推进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2020年全市共办理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14家。五是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足额按时征收洪门、廖坊水电厂及城区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费共计63.51万元。
(六)水行政改革工作
一是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小水改方面:全市11个县(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落实工程有人管、有钱管、管到位;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继市城区、临川区、金溪县、南城县、宜黄县等地实现“国进民退”后,截至目前,除乐安、资溪和东乡三个河道砂石资源匮乏县(区)外,河道砂石政府统一经营管理体制在我市已全面建立。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方面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取消了2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了1项行政强制事项,取消了1项行政奖励事项,取消了2项其他行政权力-其他审批权事项,合并了3项审批事项。另一方面“最多跑一次”初步实行。1项审批事项实现“一次不跑”,8项实现“只跑一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三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合下发了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度实施计划并选择了基础条件较好的南丰县、临川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行先改试点,于6月12日~13日在南丰县举办了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班,效果明显,9月份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节水灌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召开2次,并于11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进,12月完成了2020年度各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考评。
(七)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沙滩游乐园拆除任务;二是全面完成市本级应急工程橡胶坝另外五跨坝袋更换工程;三是全面完成汝水大道4个排污口截污工程;四是全面完成孝义港清淤、换水、除臭工作;五是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废弃砂场设备切割及清理工作;六是全力推进千金陂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同时全力做好水利扶贫、结对帮扶、“四进四联四帮”驻村帮扶以及支援少数民族帮扶工作,今年来为我局为帮扶挂点村争取各类资金100余万元,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及走访慰问工作。
(八)党风政风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局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在全市水利战线积极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活动,大力推进“五型”政府机关建设,聚焦“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进行了彻底的大排查、大扫除、大整顿。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红色传承 七一献礼”五个一主题活动(一次“红色家书”主题活动、一次作风建设调研报告评比、一次走访困难老党员、一次廉政教育、一次“七一”表彰)。三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及时成立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抚州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收集到群众举报线索6条,市扫黑办移交线索1条,省水利厅移交线索1条。经调查核实,已处理全部8条线索并形成情况说明上报。四是创新“线上线下”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利用例会组织学习通报文件30余次,通过局网站、微信推送党风廉政建设信息40多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8次,针对“汪淦案”,组织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全力打造一支“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队伍。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水生态理念未紧跟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存在重生态示范工程,轻其它水利工程生态建设的问题;二是水利建设“重建轻管”的现象仍一定程度的存在,部分水利设施处于“有人建,有人用,缺人管”的状态;三是采砂管理难度大,市县两级砂价不同步及偷盗砂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将工作重心转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这一改革发展总基调上来,以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深化水利改革、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动力,全面实施“一河五水”六大工程(河湖长制工作、水安全保障、水项目建管、水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改革)建设创新年行动,全力主攻千金陂成功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为不断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步伐,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抚州篇章追梦前行。
(一)全面加快水利工程补短板
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补齐我市水利工程体系的突出短板。
一是防洪工程补短板。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提高我国防汛抗旱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等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二是供水工程补短板。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尤其是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加快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确保按期完成廖坊灌区二期工程,加快补齐灌排设施短板。在满足节水优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和配置能力。
三是生态修复工程补短板。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以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实施清淤疏浚;推进小水电绿色改造;加快三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汝水滨河公园建设工程等多处水生态景观工程建设。
四是信息化工程补短板。加快“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建设,推动河长制监管、水资源监控管理、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监测预警系统、水利信息网络安全建设等信息深度融合,整合提升各类应用系统,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以水利信息化驱动水利现代化。
(二)全面深化水利行业强监管
一是加强河湖治理监管。持续推进抚河流域生态环境五个板块的专项治理,紧盯26个工业污染专项问题、30个养殖污染问题、11个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销号。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项督察及交办信访件问题整改;抓好省审计厅2020-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抓好省、市两级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开展水库垃圾围坝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水库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治理垃圾围坝问题,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二是加强水资源监管。全面监管水资源的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工作。推进跨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指标、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监管指标,建立节水标准定额管理体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控,整治水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水平开发等各种现象。
三是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在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以点多面广的中小水库、农村饮水等工程为重点,加大对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的监管。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健全水利市场监管机制。抓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管,全面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加强对工程管护主体、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管。
四是加强科技信息监管。结合当前先进的物联网、地理信息、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以抚河为脉的智慧抚河可视化综合会商系统平台。针对抚河流域的集防汛抗旱决策支持、河长制综合管理工作、水工枢纽调度、水资源管理调度、抚河宣传报道、旅游服务、交通服务等业务系统开展全方位的智慧化管控。将“智慧抚河信息化一期及二期工程”综合打造成为智慧管控河湖的示范。
(三)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形象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水利工作的实际行动之中。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责任定位,明确具体分工,积极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党委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扛稳、做实、抓牢。用好“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及时“扯袖子、敲戒尺”,把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以“五型政府”建设为重要抓手,全力锻造优良的水利队伍。以党建为引领,与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河小青”活动相结合,打造忠诚型政府机关。结合水利新精神,打造创新型政府机关。用水利新精神指导工作,加快我省水利现代化进程。直面突出重点难点问题,打造担当型政府机关。持续开展水域采砂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集中式水利行业质量安全大检查,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巩固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深入推进水行政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进一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小型水管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河长制试点乡镇和试点河流改革工作。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打造过硬型政府机关。聚焦“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在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三是加强水利文化建设。在继承“献身、负责、求实”水利精神的同时,力争画好“最美同心圆”,发扬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新精神。充分利用研讨座谈、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丰富内涵,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热情参与,大力宣传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选树践行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的先进典型,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