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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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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报送有关材料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县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思路及举措和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1.城乡低保逐步规范

不断加大规范管理力度,持续实施低保动态管理。目前,全县保留城市低保124户165人(不包括桐子林镇)、农村低保2480户4286人。从2020年5月2日起,对桐子林镇城市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全面开展清理复核,目前桐子林镇正在审核中。

严格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收入,实现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补尽补。2020年上半年,全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2926户次、5903人次,支出保障金224.9888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14757户次、25476人次,支出保障金643.2168万元。

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线与精准扶贫线“两线合一”。截至6月底,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兜底743人,1-6月共计支出低保兜底保障金96.6201万元。

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XX县城乡低保近二十年来积垢问题,寻找对策。形成《XX县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分析报告》、《XX县农村低保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等一系列调研成果。正在根据新的《低保规程》草拟制定《XX县城乡低保评定个人征信黑名单管理办法》、《XX县城乡低保评定家庭拥有机动车等高消费产品认定办法》、《XX县城乡低保评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XX县城乡低保评定民主评议工作制度》、《XX县城乡低保评定投诉举报核查制度》、《XX县城乡低保评定近亲属备案制度》等20余项制度。

2.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发挥作用

(1)医疗救助。1-6月,全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精准扶贫、低收入家庭等各类人群共计609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99.1991万元,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为76.0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1-6月共救助196人次,救助金额23.67万元。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有效落实

目前我县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432人,其中分散供养935人,8个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497人。2020年上半年共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586.514万元(其中:生活费559.214万元、2020年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91人丧葬费27.3万元)。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20年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加强对各农村敬老院食品、消防等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签订分散供养人员监护供养协议,核实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信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4.救灾救济水平不断提升

(1)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展出知识挂图、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共计发放宣传防灾减灾资料4000余册;积极通过社区群众大会、板报宣传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2)积极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切实提高救助水平。下拨各乡(镇)冬春救助资金190万元,对遭受自然灾害的残疾人、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等缺资金、缺劳动力的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济。

(3)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保证调运覆盖全县。采购救灾物资棉被1300床、棉大衣2000件充实到救灾物资仓库。在北部设立共和乡、渔门镇、永兴镇、惠民乡、国胜乡5个物资储备点,储备部分县级救灾物资,并向市民政局申请将市级救灾物资帐篷400顶、棉被1000床、折叠床350张分别调拨储备在5个点位,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覆盖全县范围。目前,全县共储备棉被5577床、棉大衣2131件、帐篷819顶、折叠床500张(其中棉被1000床、帐篷500顶、折叠床500张为市级物资)。同时与全县7个商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以保障救灾生活物资充足。

(4)及时查灾、准确报灾、全力救灾。县民政局制定了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并安排人手24小时值班值守,各乡(镇)、村配备了灾情信息员,确保了灾情初报快、续报新、核报实。

2020年上半年,我县遭受了低温冷冻、洪涝等自然灾害。截止2020年6月,全县16个乡(镇)共计1472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7.66公顷,成灾面积77.66公顷,绝收面积24.93公顷,因灾严重损坏房屋1户3间,因灾死亡羊子2只,直接经济损失达183.5万元。灾情发生后,局领导亲自带队及时深入到受灾较为严重的格萨乡查灾、核灾,安抚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灾情得到有效处置。

(5)着力推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地落实。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XX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向市民政局申报桐子林镇城北社区和红格镇阳光社区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5.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 1-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3人,累计支出各项救助资金2.8万元。协调市儿童福利院安置弃童1名,临时送医疗机构医治无法查找居住地的无名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男性2名、女性1名。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进有序

1.双拥活动广泛开展。一是“元旦”、春节期间,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7个驻盐部队,发放慰问金4.2万元;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 3620人,发放慰问金36.22万元。二是清明节、“5.4”青年节期间,组织部分县级部门及中小学校师生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以学校为国防教育主阵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列入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内容。三是走访、下访优抚对象,了解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及面临的现实问题,通过优抚对象建房补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措施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确保退伍军人和谐稳定。四是及时发放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待遇,按相关政策调整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春节期间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及时了解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积极协调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五是各驻盐部队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武警XX森林大队、县人武部多次到敬老院送温暖、献爱心,看望孤寡老人,送慰问品、送医、送药,与孤寡老人拉家常、询问老人身体状况、帮助敬老院疏通排洪沟、检查输电线路、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2.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有效开展。一是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XX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领导小组,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村(社区)和驻盐部队均成立双拥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部门配合共同抓,上下结合层层抓的良好局面。二是报县委、政府制定下发《XX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考评标准,制定各乡(镇)、各双拥成员单位、各驻盐部队责任清单。三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在主要交通干线和街道设立美观、醒目的永久性、固定性双拥宣传大标语。各乡(镇)按要求在主要交通干线制作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金融、医院、车站、码头、电信等服务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庭都按要求挂了光荣牌。四是加强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的建设。为把烈士陵园建设成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主阵地,投入资金110余万元正在进行XX县烈士陵园纪念广场进行改建,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计划8月底竣工。

3.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一、二季度抚恤定补279万元,完成上半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统计审核工作。二是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5人,协调由市民政局统筹安置。三是发放2020年退役士兵(士官)一次性自主择业地方经济补助115.6万元,发放2名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0.33万元、7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1.6万元、3名随队随军家属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1.2万元。四是新审核录入参战、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5人,完成优抚对象核查人数70人。五是深入基层对涉军不稳定人员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动态、解释相关政策,并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6名重点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共计0.87万元。

(三)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社会福利工作。认真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及时发放孤儿、艾滋病儿童、重度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月帮扶补助金1296人次49.63万元;对全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130名留守儿童所在乡(镇)同其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制定《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代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

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按一级残80元/人•月,二级残50元/人•月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020年上半年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670人次48.6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56人次56.77万元。

2.慈善事业。2020年1-6月共收到定向捐款60万元,已按定向捐款协议全部下拨。开展2020年“情暖万家”活动,县慈善会收到市慈善会慰问金1.18万元,专项用于春节前对39名孤儿、艾滋病儿童、20名城市特困人员进行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阵地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调研,开展全县171个村(社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各村(社区)基础数据和发展动态。结合实际,明确全县171个村(社区)2020年度办公经费标准,同时向市民政局提出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建议。二是严格核实全县村(社区)离职“三职”干部信息,确保人员、资金准确。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完善村(社区)普法责任清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国际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组织居民建立物业管理,指导和帮助协调各社区整改存在的不良问题。五是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宣传动员志愿者加入和登记注册,上半年全县7个城市社区已按要求实名制注册登记志愿者1633人。六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工人才,组织7个城市社区符合报名条件的35名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五)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规范办理婚姻登记。上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934对,离婚登记221对,补领结婚证380对,补领离婚证32对,无一例违规办理。全力配合县妇儿工委、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按“两纲”的要求,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出据婚前医学检查表。

2.加强殡葬管理。加强对圣水陵园和县城殡葬服务站监督管理,春节、清明节期间制定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到重要部位开展巡查值守,保证群众祭扫安全。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倡导文明、环保祭祀。会同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印发《关于禁止在殡葬区域燃放冥币香烛烟花爆竹的通知》,对县城销售殡葬用品商店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要求下架停止销售。

3.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年检等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宣传、调查工作。

4.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开展地名日常管理。完成红格镇5条新建街路命名工作,完成全县2465个门牌号码编制上墙查漏补缺工作,规范编制红格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楼门牌编号和清泉小区住户楼幢编码地址变更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地名普查。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比选确定《XX县地名录》《XX县地名词典》《XX县地名志》外包方并协助进行校对,完成《国家地名词典》复查核对上报工作。三是做好边界管理工作。联系协调米易县、会理县到三县边界交点确认边界,恢复安装“三交点”界桩,并落实“界桩”管理人员。对川滇两省XX县与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的跨界地名双边县进行实地踏勘21条、踏勘县界地名33条,完成跨界地名普查上报工作。

5.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成惠民乡敬老院、XX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40张床位适老化改造初设工作,省级已下达资金192万元,预计11月底前完成改造,继续督促县接待中心实施200张新增床位改造任务。二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农村敬老院消防用水改造安装室内消火栓和给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度,做好红果乡敬老院合并到益民乡敬老院的准备工作。三是推进攀枝花星月谷国际康养度假中心 、XX县永兴镇望湖居休闲康养农庄 、攀枝花市欧方营地养老服务中心三家民办养老机构升级打造,预计总投资1亿元。四是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审批发放全县3896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补贴146.52万元。为140名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拨付10万元用于老年协会乒乓球场地维修维护和老年协会办公室改造。指导县老年协会完成理事会换届选举。拟为全县340名空巢老人配备健康手环和电子围栏,正在进行需求统计。

(六)切实做好县委巡察和强农惠民政策补贴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的104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针对市审计组强农惠农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从低保家庭户和领取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存在的已死亡不报告、已就业不报告、购商品房不报告及村组干部与家属吃低保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入,持续极限施压,追缴2020-2020年51名低保对象已就业、面对死亡、购新房、“二次分配”等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1万余元;对涉嫌违纪违规的13名村组干部、民政办人员采取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等纪律措施;对2020年以来39名残疾人中非低保人员、已死亡人员、已纳入特困供养人员等违规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3万余元全部予以追回。结合问题根源,着手在规范城乡低保、规范特困供养、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坚决堵住制度漏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成桐子林镇城市低保100%入户核查和审批工作;完成《XX县城乡低保评定个人征信黑名单管理办法》、《XX县城乡低保评定家庭拥有机动车等高消费产品认定办法》、《XX县城乡低保评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XX县城乡低保评定民主评议工作制度》、《XX县城乡低保评定投诉举报核查制度》、《XX县城乡低保评定近亲属备案制度》等20余项制度草拟并报县政府审议通过;做好农村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兜底保障和定期复核工作;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统筹救灾物资管理及调运,确保及时查灾、报灾、核灾、救灾;抓好各敬老院日常管理、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完成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信息核对和社会保障卡办理,开展69名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培训。

2.福利慈善事业。开展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材料审核、审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做好慈善款物捐赠接收、拨付及慈善助学等工作。

3.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桐子林镇主城区和渔门镇渔门社区楼幢号变更后的制作安装工作;完成《XX县地名录》《XX县地名词典》《XX县地名志》的编写、印刷工作。

4.双拥优抚工作。一是抓好优抚安置工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继续做涉军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建房补助等工作;组织全县干部职工、中小学师生、驻盐部队官兵开展2020年烈士公祭日活动。二是抓好双拥工作。巩固双拥工作成果,落实双拥工作机制,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8月30日前完成烈士陵园提升打造;加强双拥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围绕庆祝建军91周年,承办建军91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做好“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

5.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一是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继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二是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成都市温江区、龙泉驿区学习社区建设和管理先进经验;三是抓好“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四是全面做好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收养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对社团登记(申报、年验、变更)工作;六是加强对殡葬服务站和圣水陵园的监督、管理;七是注重引导,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作用。

6.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深入乡(镇)、村(社区)调研,草拟完成并报县委、政府研究出台《XX县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XX县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力争 2020年底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城市社区居民人数10%。继续向上级报告解决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问题,力争早日实现乡(镇)、社区前台办理,各部门后台审批,减少群众办事“跑多次”的问题。完成1个综合性高水平社区(红星社区)、民主法治社区1个(桐子林社区)、平安和谐社区1个(喇撒田社区)建设。完成XX县红格镇阳光社区公共服务站新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惠民乡新林村农村社区建设创建工作。

7.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各农村敬老院消防用水改造安装室内消火栓和给水管网维修改造,将红果乡敬老院合并搬迁至益民乡敬老院;完成接待中心200张民办养老床位、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及惠民乡敬老院240张公办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工作;待省厅批复后,抓紧落实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更换建设地址至欧方营地的前期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沟通协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康养项目,指导攀枝花星月谷国际康养度假中心 、XX县永兴镇望湖居休闲康养农庄 、攀枝花市欧方营地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升级打造;指导各民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民办养老机构医疗协议书》;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县3220名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其中340名空巢老人配备健康手环和电子围栏;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补贴。

三、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思路及举措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

1.健全核对受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准确高效、公平公正认定和救助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保障。

2.落实兜底保障。进一步落实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精准识别低保兜底对象,确保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3.创新临时救助手段。根据本地实际明晰临时救助标准,积极探索主动介入、预拨预付、乡镇审批等更加灵活高效的救助手段,及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5.提高特困人员供养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特困人口供养,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农村特困人员实施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2020年达到100%。

6.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加强救助管理协同机制建设,强化站内照料和寻亲服务,确保查找不到户籍地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发布寻亲公告,完善站外托养监管、巡查机制,保障被托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城乡社区治理

1.推进“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以“平安和谐、民主法治、便民利民、文明祥和、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县城市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70%以上,特色社区达100%;农村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60%以上,特色社区达到80%以上;在行政村普遍实现自治能力强、法治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目标。

2.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村(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以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3.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各部门设在社区

(村)的工作站(点) ,按照“一社区一公共服务中心”的要求,切实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

4.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居民、支持社区(村)发展工作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发挥辖区单位优势,实现社区(村)、单位、居民群众之间

的有效互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

居(村)民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机制。

(三)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民政工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作用

1.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推进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持证上岗。

2.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整合医疗资源,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3.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健全完善救灾防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防御救援能力

1.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防灾”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根据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积极做好与国土、住建、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各项政策的衔接和配合协调工作,增强救灾、救济功能,提高救灾、救助水平。

2.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

3.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创建活动。

(五)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双拥优抚水平

1.巩固双拥成果。以继续保持双拥模范县为总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2.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全面弘扬烈士精神,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

3.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获得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六)深化社会专项服务,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1.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工作,大力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清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职能,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扶贫、民生改善工作中来。大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为深入推进“三社联动”提供支持。

2.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和平安边界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提高边界争议响应速度,加快边界争议处理效率,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续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强化地名规范化管理。

3.加强殡葬、婚姻登记、收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殡葬服务站设施设备,探索在北部建设殡葬服务站。不断完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渔门婚姻登记站硬件建设。推进收养登记信息化工作,提高网络登记的覆盖面。

(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1.落实特殊困难群体保障。统筹协调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各部门责任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2.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引导管理,强化福利彩票公益属性宣传,不断完善政府推动、社会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努力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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