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管理监督干部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要求,囊谦县推举五项措施,积极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努力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及时成立了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县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统筹组织实施,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各单位一把手统筹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提醒、函询和诫勉具体工作,推动工作常态化。各单位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宣传部全方位、深层次地广泛宣传开展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力度,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指导、支持并带头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征求基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提出的突出问题,健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档案和记录台账,对组织领导、参与干部、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群众评价等内容进行认真详实的记录,并作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目标。针对有的部门和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方法程序不规范以及对后续整改跟踪了解不深入等问题,囊谦县本着 “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从严要求、注重实效”的原则,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关心爱护干部,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五是加强指导督促,严肃工作纪律。县纪委、县组织人事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贯彻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