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委办公室、X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20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贵办通〔2020〕44号),桂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2020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浔办通[2020]20号)的精神,2020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中,涉及我局需要整改的有一项。我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至8月30日止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改内容和成效
(一)整改内容。整改序号19号,整改问题编号0120200080900019,“桂平市大湾镇耀团村公路泥路坑洼很烂,几年前修过一次,17年修一次每次修就几米,和隔壁镇的就修的很好,相比本镇的公路硬化方面就做得很差,政府扶贫做的水利工程也是做得差,上级部门应当下来了解现状”。
(二)整理改成效。按项目要求完成硬化田间道路一条,复原三面光水渠1200米,并经公示无异议。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群众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群众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薛运良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黄汉锦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卫月益、项目办黄小江等同志组成,所需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负责做好整改意见的核实,制订整改措施,抓好落实,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调查核实整改问题
整改任务下达后,我局即派出人员到现场核实,并经村委会、大湾镇政府、市水利局派员到现场核验相关情况。田间道路2020年已按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建设,无质量问题。但在开展田间道路建设施工中,挖坏原田间灌溉水渠1200米,由于项目资金已用完,需重新申报经费,未能及时建设水渠,影响田间灌溉。
(三)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配合施工方,抓住夏收结束时间开工建设沟渠,以免影响群众夏种工作,2020年8月10日开工建设,到8月30日止建成三面光水渠1200米,解决了生产用水问题,完成了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