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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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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关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文件精神,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更新执法观念,提高环境依法行政管理水平,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现将我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加强局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年初研究制定了《XX市环境保护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XX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切实推进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2020年年内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市环境保护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局属各处室、单位任务分工,形成了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处室、单位密切配合,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印发了《XX市环境保护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环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强化环境监管措施、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七个方面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今年7月16日,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我局验收评估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了《XX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X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文件,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决策公示等内容。同时对局中心和重点工作设立专题栏目,对重大决策或政策出台及时设立网上平台进行意见征集。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设立公众参与专栏,对重大决策或政策出台及时设立网上平台进行意见征集。

(二)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库和法律顾问作用。从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市检察院、市法院、城西区法院、树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聘请了16位法律方面专家,成立了市环保局法律专家库,并聘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市环保局开展的一些大的行政决定、行政执法、合同起草等事项时,充分咨询和听取法律专家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了法治保障。今年我局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参与立法工作12余人(次),决策咨询2次,案件咨询15次,为我局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了帮助,为助推我局依行政起到了较明显的作用。

(三)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XX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对重大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将修改《XX市环境保护条例》《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0年的立法计划。今年5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XX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其中《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的18条建议,已在6月26日的《XX晚报》全文刊登,扩大立法公众参与面。今年8月29日召开的XX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9月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的决议,为我市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抓“关键少数”,提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以第三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我局负责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开展了相关的清理、修改和衔接工作,近两年内市环保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全面履行环保部门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并完善了环评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明确了审批条件、权责、办理时限,将环评审批事项入驻市政府办证大厅统一运行管理,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现审批效率最大化。按照新修订的环评法要求,积极优化审批程序,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工作环节,积极强化提前接入和主动服务,对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类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尽快推进项目实施。三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提升环保机关行政效能、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创业,全面梳理形成“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梳理“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1项。四是开展涉及证明事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消了《XX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关于提供车辆维修合格证明的规定,并将《XX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

(二)优化环保部门组织机构。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环保局认真理顺职责分工,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编制了《XX市环境保护局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保权责一致,公开审批流程,做到放管结合,确保放权到位,监管到位。同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建立绩效指标,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选先进处室、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XX市环境保护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局党组主动向市委和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汇报请示重大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印发了《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5件,办理省政协提案3件、市政协提案8件,市大人建议4件。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群众可通过网站举报、微信举报平台、12369电话、12345市政府举报电话进行环境信访案件举报。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新进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证件到期进行培训考试。定期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并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清理,近年来,未发现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核查并报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清单和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进一步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立标定界情况,查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协调和督促属地管理部门积极实施整改,定期对整改工作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每月向省环境保护厅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二是强化畜禽养殖行业监管,联合各辖区环保部门,对XX市辖区的畜禽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加强了与农牧部门的沟通联动,准确掌握辖区内屠宰企业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等。三是开展春灌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50余人次,检查涉水企业240余家次,巡查河道100余次。四是每月开展湟水河巡查工作。以“河长制”为抓手,建立河道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巡查检查100多次,尤其针对隐秘排污口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促进湟水河沿线生活污水排污口实施截污纳管工作。五是对全市46家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开展辐射环境安全现场检查,对伴生矿开展普查,逐一建立放射源和涉嫌装置种类与数量台账,对存在的档案不规范、申报系统信息不全、年度评估报告提交不及时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六是积极配合中央督察组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检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26个黑臭水体点位及XX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开展排查、陪检工作,对投诉举报的7起黑臭水体案件和督查组提出的11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七是开展非特定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共检查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91家,联合城东、城北、城中环保局及辖区公安局对4起私自收集、存储废旧铅蓄电池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非法收集的废旧铅蓄电池进行了查封并交由有资质的收集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事故。

(三)认真落实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制度。一是印发了《XX市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合理确定污染源名单和随机抽查比例,确定全市纳入随机抽查范围的污染源420余家(其中,重点污染源120余家,非重点污染源300余家),环境执法抽查人员60余名,建立了抽查对象及抽查人员动态信息基础数据库,每年年初更新一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率先建立了一套全市“共用”的随机抽查摇号系统,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组织全市摇号工作,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确定下一季度检查名单。二是积极开展现场抽查工作。2020年已完成前三季度“双随机”抽查工作,检查企业336家,参与随机抽查人员190余人,并及时对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平台进行公示。三是做好对区县环保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在现场抽查过程中,及时向区县环保部门反馈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属地环保部门做好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将随机抽查制度作为环境监察稽查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督促区县环保部门规范环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随机推广制度,确保随机抽查取得实效。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双公示”工作要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和“信用XX”网站及时上传行政处罚信息,截止2020年11月底,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0条,在“信用XX”网站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69条,今年截止11月底共上传行政处罚信息30条。

(五)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政府法治办公室关于确定2020年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单位的通知》(宁府法[2020]8号)要求,市环保局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工作,印发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并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记录实效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转发并贯彻执行《青海

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青海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将其作为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化解矛盾、宣讲环保政策法规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年内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完善环保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制度。一是印发《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环境保护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调解委员会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工作会议。二是印发《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和《XX市环保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坚决杜绝了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和聚众闹事事件发生。

(三)畅通环保信访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政府公开热线、“12369”环保举报电话、“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及省、市环保网站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环境信访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受理、交办、查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案件,截止2020年10月30日全年共受理查处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3333件(其中:“12369”电话举报1802件,“12345”交办1003件,“12369”微信举报345件,省、市环保网站183件),受理率、查处率、结案率均为100%,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领域焦点、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保护权益,及时化解环保方面矛盾纠纷。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一是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梳理环境信访积案。自2020年6月中旬开始,XX市、县(区、园区)环保部门集中1个月的时间,认真排查梳理本地的重要信访问题,包括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含领导信箱留言)、上级交办(督办)等重要信访问题共175件,并建立了全市环境信访重点问题管理台账。二是对9起重复举报环境信访问题开展现场复查和回头看,截止目前除大通县桦林德隆仔猪繁育合作社污染耕地1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外,其余8件重复举报案件已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认真办理重点督办信访案件。对生态环境部排查出的我市“湟中县启发建材厂野蛮采矿破坏生态环境,并延期违规开采等问题”1件重点督办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复查,并于2020年9月25日向信访人反馈办结情况,信访人证实起发建材石料厂已彻底拆除,信访矛盾已化解。同日,XX市环境信息中心已在XX环保门户网站将办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一是印发了《XX市环境保护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制定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环保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的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截止目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2次,各处室、单位组织学法26次。11月中旬,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我局干部职工对照试题,边学习,边答题,边讨论,通过知识测试,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学习和领会。二是借助“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认真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印发了《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积分达到4000分以上,并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将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截止目前,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法2次,会前学法2次,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讲座2次。通过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我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四是举办全市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培训班,11月14至16日,市环保局联合市环保产业协会共同举办了为期三天的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培训班,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共计13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从环保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绿色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六个专题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培训,使企业环保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环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由局法规处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对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查,结合《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工业企业环境监察频次,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行政,2020年截至11月底,全市环保部门共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99起,涉案金额239.38万元。市环保局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对每一个案件都详细审查,确保依法行政,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肯定。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环保法律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的“环保法律六进”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根据不同对象的普法需求,坚持区别对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环境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主动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将普法嵌入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执法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要将相关的环保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并主动向当事人宣讲案情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三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和法治宣传活动案例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将我市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件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定期上报省环保厅和市普法办进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共上报案例6个。四是加强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在利用报纸、广播、“环保之窗”电视栏目等传统媒体普法的同时,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加大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依托局门户网站、“XX环保”微信公众号、XX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等平台进行普法。2020年以来在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XX晚报等各类报刊累计报道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27篇,刊发环保通版及专版5版,电视媒体新闻、专题及领导专访共70余期,制作“环保之窗”环保专题节目54期,发布微博信息200条、微信210余条。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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