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科学的角度分析,人体的自然温度是37摄氏度,作为自然进化的奇迹,人体对热量控制的能力非常高,当天气炎热的时候,人体可以利用排汗的方式来散热,但是这种方式有一个极限温度,那就是35摄氏度。一旦气温达到或者超过了35摄氏度,人体就无法再进行排汗,因为空气中到处都是被蒸发的水蒸气。就算流出了汗水,也无法通过蒸发的方式散热。
这或许会让我们感到后怕,因为35摄氏度的温度在现如今的夏天已经变得不再罕见,粗略估计我们一个夏天碰到的35摄氏度以上的日子就有十来天。在地中海,在加拿大,在印度,人类正在为前所未见的高温而担忧。科学家们认为,一旦这些地方的夏季极端高温成为常态,它就不再适合人类居住,至少在夏天会是如此。
这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太困难了,想要在高温天气下离开自己所在的城市,到清凉的地方消暑,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于是乎在这些城市里,普通的打工人依然需要顶着烈日工作,尤其是对于外卖员和快递小哥来说,每一个夏天都是一场考验。
体感温度实际上就是人通过皮肤与外界环境接触时在身体上或精神上所获得的一种感受,在相同的气温条件下,人们会因湿度、风速、太阳辐射(或日射)、着装颜色甚至心情等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冷暖感受。例如,湿度较大会引发关节疼等不适,风大促进热量散失,日照少时,人体感觉更冷。
而实况温度,指的是地面1.5米高的百叶箱里测得的温度。测温必须是在比较空旷的地方完成,温度计又高于地面1.5米,而且放在百叶箱中,避免了太阳直射。这是全球气象组织统一规定的标准。这样测得的温度才是气象学上所说的气温,即大自然状态下的空气流动温度。
据观测,一般情况下,夏季晴天里,水泥地上的温度比百叶箱里平均高出4℃,草地上的温度则平均高出3℃,多云天的温差相应减低1℃左右。
高温天气,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一定温度及以上的天气。中国气象学上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如果高温天持续3天以上,就称之为高温热浪。高温的形成往往是由特定的天气系统直接导致的,其中最典型、最常见的就是有着“高温使者”称号的副热带高压;除去自然的因素,高温天气的形成也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
一般来说,高温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气温高而湿度小的干热性高温;另一种是气温高、湿度大的闷热性高温,称为“桑拿天”。
预警信号:高温预警信号分为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其中,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高温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24小时内最高气温升至37℃以上;高温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24小时内最高气温升至40℃以上。
频发地域:中国的高温天气主要集中在5-10月。从地理位置上看,江南,华南,西南及新疆都是高温的频发地。除拉萨、昆明没有高温天气外,其余均出现过高温天气,重庆出现的次数最多,达2050天;西宁最少,只有6天。中国的新疆盆地也是高温的频发地,像吐鲁番多次出现全月(6、7、8月)所有天都为高温的情况。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