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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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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拓创新,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兴业惠民、治吏简政”的要求,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以深化“大民政”为抓手,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民政队伍呈现新面貌。我市连续五年荣获民政工作“全省优秀地市”称号。同时,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市老龄办主任黄育民同志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江门市军休所被评为四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等等。

(一)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圆满完成列入省、市“十件民生实事”的6项民政事项,全市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供养标准均高于省定标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率先实现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全市城镇和东部三区一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月,西部三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00元/人/月。孤儿集中供养标准154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900元/人/月,在市区范围全面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多项工作机制。对“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100%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出台实施《江门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583.85万元,救助对象48314人次。自然灾害应对有力有序,做好“双台风”灾后救灾复产,扎实落实重建家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共派出680个工作组,支出专项资金22.4万元,救助受灾人员4023 人次。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普查和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3张,高于全省标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545个,实现了村、社区全覆盖。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2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全国敬老文明号,长者食堂建设经验被遴选成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高龄津贴发放125.1万人次,发放金额5389.5万元。“银龄安康行动”覆盖率达93.8%,获得全省“银龄安康行动”关爱突破奖。慈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成功举办“爱心融城•共奔小康”慈善公益晚会,筹得认捐善款1.65亿元,创近年新高。销售福利彩票7.27亿元,完成任务率为106.9%。江门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荣获广东省“不忘初心福彩30年”即开票手工艺品创作大赛优秀组织一等奖。各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也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二)基层治理创新更加深入。率先在全省完成第七届村委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层民主参选率达到95.71%,33个非户籍委员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获得省委村级换届风气专项巡视组高度评价,认为我市换届“措施最硬、进度最快、问题最少”。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创新,推进“邑家园”信息化、“邑家园”+社区教育、志愿服务等建设,将“邑门式”服务网络延伸至“邑家园”,江海区成功申报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不断加强。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695家,落实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和党员发展工作。社会工作不断加强,全市持证社工人数2763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134家,注册志愿者36万人,评选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重点实训基地16家。台山、开平、恩平开展社工“双百计划”,建立10个基层社工服务站,招录48名一线社工,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三)涉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民政局整合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力量,同时成立复退军人工作科,加强复退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数据采集工作。落实市委“三个一”的目标要求,抽调3名工作人员参加市维稳工作专班,有力维护我市和谐稳定,为实现省委“四个不发生”目标提供保障。

全市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高13.6%,实现“三属”抚恤金标准城乡一体化。认真落实地方优抚优惠政策,全市共投入资金4266.27万元,受惠对象约15000人次。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市、县、镇、村四级建立复退军人服务组织1406个。开展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江门市军休所荣获四星级。结合建军90周年,开展双拥在基层、9·30烈士公祭日等系列活动。

(四)专项事务服务扎实推进。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成果转化和部分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前期工作。印发我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深化“惠民殡葬”,免除殡葬基本服务27504宗,免除金额2893.15万元。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86人次,支出1015.97万元。规范婚姻收养工作建设,全面停征婚姻、收养登记费用,实施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市办理收养登记76宗、解除收养登记5宗;全市结婚登记29170宗,离婚登记8454宗。全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婚姻登记处开展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五)民政基础建设稳步加强。推动法治化建设,推动出台《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7)、《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府函〔2020〕53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推进城乡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0〕23号)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民政部门“1+3”清单梳理和网上审核公布,明确政府职权边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执法行为监督等五项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以养老项目为试点,出台《江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三大举措十二项具体任务,切实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动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邑家园”与农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资讯,通过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信息精准推送,让群众办事更便利。民政宣传、督查督办、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以及综治维稳工作稳步开展。

(六)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牢固树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决心和信心。认真做好学习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意识”得到增强。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完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廉洁从政承诺,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从严纠正“四风”,时刻保持作风建设的定力韧劲。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围绕“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大力锻造一支作风过硬、崇尚实干的干部队伍。

二、存在不足

近些年,江门着力推进“大民政”工作,民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东、西部和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民政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表现在民政综合保障能力不够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干部职工队伍存在人员力量少、年龄偏大、知识老化、观念陈旧、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民政部门和机构为民爱民理念不牢固,缺乏识别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没有履行好管理服务职责,存在不作为、消极作为等行为。三是体制机制落后,管理服务粗放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不足,对重点难点问题破题解难的力度不够大,民政资金“重分配轻监管”问题突出,等等。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坚持久久为功,推动2020年民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20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民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市民政工作新时代实现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织密织牢底线民生保障网。完成低保、五保特困人员、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供养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补助标准,开展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逐步由政府“兜底”无劳动能力群体医疗费用,探索开展为重点救助对象购买商业保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落实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困境儿童保障实施方案。

(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落实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全面启用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对接共享。全市统一使用市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困难群众市内“一站式”结算全覆盖,提高医疗救助效率。继续通过购买服务规范低保管理,引导社工参与社会救助项目。

(三)深化防灾减灾体系机制改革。修订《江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列入2020年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力度。完善公益创投机制,努力实现公益服务受益者普及到城乡困难群体。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四)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大放管服力度。继续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开展养老机构评估和星级评定,推广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多形式增加养老床位供给,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6张以上。深化养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实现民办及公建民营、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30%以上。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保障机制,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硬件配置标准,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化建设。推动三区开展养老服务评估,逐步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深化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稳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力争把政府出资投保对象扩大到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继续推进老年人公共服务均等化,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五)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福彩发行工作。组织实施好2020年全市慈善公益活动,开展第二届慈善项目创意大赛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慈善项目创意大赛。推广“江门慈善网”使用,实现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对照落实我市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

(六)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制定我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工作,探索开展中小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乡贤参与农村社区治理,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方互动等方面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指导江海区做好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各项工作的落实。研究、探索开展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升级“邑家园”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培训。

(七)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协助发改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强化“社工双百”计划,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定位,指导社工服务站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为基层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提升人才素质,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的评选及原有基地学习交流和提升工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提升社工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社工宣传,举办第七届“侨乡社工宣传周”活动,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推动我市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

(九)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迅速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争创工作。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双拥主题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打造五邑侨乡双拥品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出台完善5项优待机制政策文件。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组织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完成英烈网站建设工作,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出台我市退役士兵安置指导意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及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核算、发放工作。继续做好购买社会服务引入专业社工开展信访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维稳工作。

(十)加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切实推进我市以“大地恩情”为主题的地名文化宣传工作,擦亮江门特色地名文化名片。科学制定区域调整工作方案,有步骤地开展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落实边界联检工作任务,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

(十一)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探索引入社工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的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工作体系,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化管理,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殡葬考核、第十次免费海葬活动、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经营性公墓年检。优化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人员教育培训,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全省婚姻登记示范单位。

(十二)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用、学而行,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刻入骨子、融入血液、铸入灵魂,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立思想理论的“定盘星”,坚定理想信念的“主心骨”,筑就“四个自信”的“压舱石”。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全市民政部门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旗帜鲜明带头抓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对直属单位的监管,提高管人管事管财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强化绩效评估,突出绩效运用。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营造民政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与此同时,要落实好岁末年初相关工作。一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和节日慰问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一人。二是绷紧安全这根弦,组织开展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全面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追究问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做好春节假期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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