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初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开发区司法分局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切实履行五项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是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参与专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司法分局在市局及开发区均担任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日常注重组织分局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文件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宪法、刑法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扫黑除恶”宣传的重点内容。聚焦重点时间、区域和人群,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月契机,大力宣传“扫黑除恶”,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截至日前,开发区普法办已编制、发放《这些“扫黑除恶”基础知识,你应该知道》、《必读!“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二十问》等宣传资料2000余册,发送普法短信5000余条。
三是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抓好人民调解主责主业,加强与法院的密切合作,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力、有序、有效衔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排摸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四是严加管控,管好特殊人群。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格电话报到和当面报到制度,认真上报《社区矫正参与“两项行动”战果统计表》,每月开展1次警示教育集中大会,定期开展社区公益劳动服务。认真开展“两类人员”的摸底排查大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积极有效预防“两类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杜绝重新犯罪。
五是加强指导,重点落实。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规范化管理,每年召开2次以上集中大会,要求送法下乡时,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工作,鼓励村民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村头村霸。积极组织开展“三治融合”村、“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的申报、创建工作,将自治、法治、德治延伸至乡村、企业的每个角落,彻底消灭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目前,开发区已建成白岩村、富岭村等市级“三治融合”村6个,富岭村、旭光村、叶岙村等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2个,“诚信守法企业”3家。
二、下步打算
今年是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深入推进,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的顺利实现。具体是“四个加强”:
一是继续加强扫黑除恶行动的宣传工作。通过LED、宣传栏、横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正面宣传、网络宣传、面对面宣传和社会面宣传。发挥司法分局、社矫工作站成员、监护人、志愿者、网格员等作用,发动社矫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参与,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二是继续加强矛盾纠纷线索的摸排工作。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扫黑除恶”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开展涉黑涉恶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好村居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出击,确定重点,摸排矛盾和黑恶势力信息。
三是继续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大走访工作。在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期间,重点对三无人员和十类重点人员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时排查、梳理原罪与涉黑涉恶有关罪名的人员,发现线索及时报送扫黑办。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
四是继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在村(居)中推进“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户”工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化社区矫正服务管理,加强社矫规范执法,开展“六心”修心教育,加强心理矫正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一日一报平安制度和涉稳专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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