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精神和任务指示,迅速行动,强化措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开展。现将2020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以及2020年工作计划做如下报告:
一是增强专项斗争意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定期学习会机制,每季度组织相关科室及各司法所负责责任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反复强调工作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提高专项业务能力。为不折不扣地做好上级部署要求,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确定重点,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并细化律师管理、社区矫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各条战线上的任务分工,确保有的放矢。成立由局机关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矫、法管、基层等各科室和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导全局及各司法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二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督促指导辖区各单位、街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扫黑除恶宣传口袋书“亮剑”6000份,以动漫形式介绍案情、链接法律法规,为专项行动送上普法“及时雨”。邀请辖区法律顾问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动员普法志愿者们向辖区沿街居民、店铺经营户等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借助XX区法治文化微舞台巡演,深入基层一线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倡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社会正气。将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纳入普法讲师团基层巡回讲课题,深入村、社区,到企业、电商园、小微园区持续推进相关政策法规大宣讲,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课堂,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认识。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原因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等课题开展普法教育“第二课堂”,重点宣传黑恶势力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
三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印发《XX区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建立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实行该类案件报备、听庭制度。目前,我局共收到律师所涉黑案件报备267件,并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听庭67人次。积极开展提升青年律师刑事案件辩护能力行动,组织了青年律师参加刑辩大课堂培训,指导律师所邀请刑事辩护专家开展刑辩实务知识交流。要求律师所组织律师开展刑事法务培训。震瓯所、六和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先后组织开展了多场“扫黑除恶”刑辩实务知识讲座和刑辩办案实务交流会,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能力。
四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大排查,全区486人中,其中2人为涉黑涉恶人员。加强同XX区检察院加强工作衔接,每月开展新入矫重点人员排查报备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重新犯罪风险高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排查,自觉接受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合法、规范。各司法所结合每月“两个八小时”规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教育活动。为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配备职业律师,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关注该类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及时进行法治教育。截止2020年6月底,共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学习教育100余场,教育3000余人次。各司法所结合社区矫正集中教育、上门走访的工作机制,通过送法上门、律师讲法、反面警醒、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在社区服刑人员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等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教育工作,在社区服刑人员中营造守法、依规、遵纪的氛围。完善“网格化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四个平台”建设,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社区网格员、综治干部每周下网格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工作。目前,各社区、网格正在关注的社区服刑人员425人,未发现明显的“涉黑涉恶”因素。
一是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充分发展局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各个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二是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普法大宣讲工作。针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常见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邀请法务人员成立法治宣讲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点单式”巡回宣讲。切实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运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生的正反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持续推出“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宣传口袋书,推动扫黑除恶普法活动与地方法治文化的融合,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继续加大基层法治阵地建设,维护好“三治融合”体系建设成果,以提升基层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倒逼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三是进一步完善律师辩护代理机制。加大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律师代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备制度、听庭制度。督促律师所组织全区律师认真学习《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涉黑涉恶”人员监管力度。充分运用物防、技防手段,对排查发现的存在重新犯罪风险的“涉黑涉恶”重点人员进行定位手机+电子腕带“双管控”,实现24小时定位监管。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学习教育力度,鼓励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依法严肃打击“涉黑涉恶”行为。强化监地衔接,充分发挥刑罚执行职能,建立地方与监狱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的交流合作平台,互通情况,互相理解,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完善“涉黑涉恶”假释对象审前社会评估、刑满释放人员接收教育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衔接上无缝对接、关系上亲密无间、效果上互利互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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