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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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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铲除我镇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增强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社会秩序正常运转和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民生环境,摘除“重点治乱镇”的帽子,XX司法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行动,大力整治全镇社会治安混乱情况,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XX司法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力加强了扫黑除恶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等社区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的管控力度,积极推进党委政府交办的扫黑除恶整治任务,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方针,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

2020年4月16日,市扫黑办将XX镇列入2020年贵港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混乱地区进行通报整治。XX司法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立行立改,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为了保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司法所在全员思想动员、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的职责及人员分工予以明确,加强扫黑除恶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涉黑涉恶罪犯的监管工作,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大摸排,发动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开展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大摸排及教育引导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全所配备专职司法干警3名,其中中共党员1名、团员2名。司法干警均为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政法专项编制3名,招聘退休干部2名为人民调解员,队伍人员落实,作风优良,业务素质好,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能及时组织调解。通过日常例会、案件研讨会、培训会等方式,多途径、多形式向全所司法干警宣传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混乱整治具体工作要求传达到全所司法干警,同时加强全所司法干警的教育培训,所里同志经常在一起学习讨论扫黑除恶知识、参加区司法局、XX镇举办的扫黑除恶知识讲座。为切实增强XX司法所队伍建设,区司法局领导还经常性地到我所进行督促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以上工作,XX司法所全体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综合业务能力和专业化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增强了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舆论宣传氛围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XX司法所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重点加强在圩街、村委及各屯宣传,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利用调解会、法制课堂等契机,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组织各村调解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同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本职工作,于4月26日、7月19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题教育学习、法制教育宣传会,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与涉黑涉恶犯罪作斗争的承诺书。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圩镇街日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板报等,努力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四)纠纷调解不放松,定期排查防范风险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村级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资源,深入村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区域,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重点人员采取包案责任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分析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同时,还要配合辖区派出所加大对涉毒、涉黑等重点人群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二是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着力组织引导驻村(社区)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用律师专业优势,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方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性,引导群众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避免用上访、聚众闹事等情绪化的方式解决问题。通过各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截至7月底,全镇共排查矛盾纠纷35件,调解纠纷35件,成功调解33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4%。各村发生的矛盾纠纷基本得到解决,没有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五)加大摸排管控,加强监管严防失控

1、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参加黑恶势力活动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一是对辖区内24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梳理,认真摸排社区矫正人员中有无存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经排查,我镇曾因涉黑涉恶被判刑的社区服刑人员共计9人,其中在册5人,解除矫正4人,以上人员入矫及解矫以后都不再存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对辖区内部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落实专人重点监督管理,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2、加大走访、谈话教育力度。一是对在册24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谈话教育,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提高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对个别涉黑涉恶服刑人员,进行深入走访、谈话,排查清楚其是否属于涉黑涉恶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是否有涉黑涉恶行为,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严于律己,切实改造,不得参与涉黑涉恶活动。

3、加强训诫教育。坚持对辖区内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每月的集中教育活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集中训诫教育。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详细讲解“扫黑除恶”的十类黑恶势力的内容,讲明目前严峻形势,结合实际案例就涉黑涉恶涉赌问题进行宣讲教育,警示社区矫正人员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并让社区服刑人员做好扫黑除恶自学教育。

4、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认真核实请假外出的真实原因,严格把控服刑人员请假外出时间,对请假外出未及时到司法所销假的服刑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二是加强手机定位监管力度,要求服刑人员做到手机随身携带,保证处于开机使用状态,一旦发现越界、关机、定位异常等情况,立即进行查验、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置,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二、三条“治乱”线索案件处理情况

(一)关于大郑村宗族势力问题

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二线船闸2020年开始征地宣传工作,该项目用地791.764亩,征收土地主要涉及大郑村李屋屯第1、第2、第4等3个队(户)的群众。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对征地价格、安置方式不满意,不积极配合政府征收,此外,还对1993年枢纽工程征地以前所谓的遗留问题重新翻出来一并要求政府解决。几年以来,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李姓群众在少数族头的影响和带领下逐渐发展到与政府对立,不配合征地、阻挠施工、组织非法上访等,还不同程度干扰基层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最终导致宗族家族几个牵头人的行为达到违法犯罪,被依法处置。

李姓群众的种种行为,尽管一些表达方式过激甚至是违法的,但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群众所想、群众的合法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思想教育为主、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司法所在区、镇两级政府的主持下在大郑村开展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积极做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目前,大郑村群众法治意识普遍提升,依法理性处理诉求已经成为共识,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二)关于湖龙村香蕉基地被盗被砍事件

在区、镇两级政府及区司法局的组织指导下XX司法所到湖龙村召开各种座谈调研会、宣讲会,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形成群策群力、联防联治的格局。

(三)关于东和村伍运琼案件。一方面由森林公安侦办砍伐林木行为,拘留8人,转逮捕1人,目前案件进展顺利。另一方面,关于土地承包证问题我镇组成调查组对土地利用历史情况、承包证发放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已提交区农业农村局,拟依法作出处理。第三方面,主要领导多次约访双方当事人,倾听诉求、了解情况,重点从思想、法律、情感方面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从总体情况上看,对伍运琼案分别处置是有效的,当事人的情绪也稳定可控。

综上所述,从今年4月中旬起,XX镇被贵港市列为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混乱地区进行通报整治,XX司法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立行立改,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工作,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并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地开展整治工作。3个月的整治工作,已达到以下目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政法综治组织作用明显提升,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较大提高;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等重点社区矫正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的管控力度,有效预防阻止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得到明显增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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