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法治人社建设为主题,以党建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规范管理,全力攻坚克难,各项目标任务均圆满完成。
一、回顾2020年工作
1. “大社保”制度在城乡统筹和全民保障上迈出步伐。
一是“五大”基金征缴超额完成任务。全年征缴各类基金7.88亿元,参保1264147人次,五大类七个险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平稳整合。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上下联动,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顺利整合,做到了基本政策不变,队伍不乱,资料交接完善,基金运行安全,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均步入正常轨道;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受益面达到70.8%。三是失地农民保障办法有望即将实施。实施办法草案已经出台,已交由相关部门讨论,并深入到征拆第一线听取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后实施。
2.“大就业”工作在信息化管理与精细化服务上稳步推进。
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一系列活动,着力完成好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二是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以实施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为重点,协调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岗位技能提升行动等,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三是切实加强就业援助工作。采取小额担保贷款、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指导、岗位介绍、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方式,帮助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确保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96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5%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助力创业,发放贷款7000万元,累计发放1.7亿元,贴息880万元,名列全市各县市区第一。
3.“大维权”工作在服务企业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实现双赢。
一是规范劳动用工。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实现劳动合同备案系统注册企业达95%以上。二是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了重大案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制度,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全年调解裁决案件118起,维权人数达到581人,涉及金额720万元,结案率100%。三是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完善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000多万元,接待举报投诉案件128起,维权人数达912人,涉及金额720多万元,结案率100%。做到涉农民工恶意欠薪案件受理100%、处理100%、反馈100%;
4.“大人才”服务和“大人事”管理在人才质量提升与人事制度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严格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巴陵人才工程和四海揽才计划。今年,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我们组织协调28家县属企业,6家县属事业单位先后两次赴武汉市开展“四海揽才”行动,成功签约340余人,缓解企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矛盾。二是坚持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公开招聘程序,2020年度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申报,县编委集体研究同意后下发了招聘计划,组织公开招聘,其中: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3人,卫计系统71人,县文化馆4人,其他事业单位19人,全县共计公开招聘277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现了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的工作目标。三是“三性”岗位管理稳步推进。为对三性用工工作加强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用工管理的通知》,出台《XX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规定》,全县通过三性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的机关事业单位共计39家,用工人数796人,共计收缴五金、工资及管理费6000万元。四是落实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改革和调标、调资。严格按文件规定落实了检察院、法院公职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调整了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全县共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24878人次的调标、调资工作;完成了符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条件的1228人次的工资审批兑现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6303人次的乡镇工作补贴兑现工作。
5.“大扶贫”工作在政策力度和服务质量上两创新绩。
一是实施“医疗扶持”工程,让患病群体增添幸福指数。
2020年,积极争取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扶持政策,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实现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98%以上。同时,优化补偿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即起付线由12000元降低至6000元)。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00%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防止了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形。二是实施“就业培训和创新创业就业”工程,让困难群体分享幸福阳光。通过提高贫困家庭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精准度和加大贫困家庭人员创新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全年,贫困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410人,其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90人,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76人,其中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300人。
二、展望2020年工作
十九大报告在民生方面定位更高、要求更新、分量更重、措施更实,通篇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执政理念。明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要及早准备,根据党的十九大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省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新时代的新思路新举措。
(一)以创新创业为重点,千方百计稳定扩大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安国之策。面对不断增长的民生需求,面对更加艰巨的社会建设任务,今年全局上下要把创新创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统筹帮扶就业保重点。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首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扎实开展技能就业和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要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加强对贫困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增强脱贫能力,获取稳定的收入来源。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精准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继续保持纯农户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动态“双清零”。二是积极预防失业化矛盾。着力办好新增就业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等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的协调,助推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落实企业稳岗政策,及时提供失业保险,开展职业培训等针对性强的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推进“双创”再提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促进就业的源头活水。要积极推进部门联动机制,让政策更好落地,尽力清除一切障碍和壁垒,让创业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创业大众,支持创建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社区(村);要完善创业孵化(实训、见习)基地、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使创业资源要素更加集中,环境更加宽松;加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投入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继续推行“联审联保联贷”模式,提高创业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要完善就业创业信息互动平台,提供创意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的平台,提供创业金点子、好项目与资本、与企业对接的平台,促成更多的创意项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加大创业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众创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部门支持创业的政策,感受到身边成功人士的创业经历和精彩人生,让更多心动创业的人行动起来,让精英创业、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百花竞放”;要继续稳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切实帮扶企业扩大就业和个人自主创业,力争2020年就业创业目标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二)以扩大覆盖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通过社会保障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进一步完善制度,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如养老保险方面,人社部在总体改革方案基础上,将陆续制定出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重大改革方案。我们要及时摸清本地情况,做好数据测算和各项准备工作,政策出台后及时抓好贯彻落实。对接完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力争尽早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三)以完善机制为重点,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我们正处在转型发展、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更多的适应发展、引领发展的人才。人社部门必须创新服务、积极作为。一是加快“人才项目”实施。对接落实“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工作、“12l”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特别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市委“四海揽才”计划,吸纳更多中高端人才创业XX县。二是创建更加规范、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目前人事管理比较规范,但“出口”不畅,“一考定终生,一聘定终生”固化、僵化了人事管理的活力。人社部门要大胆探索人事管理新的办法和机制,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公务员能进能出、事业单位人员能聘能解、专业技术职称能升能降。
(四)以维护权益为重点,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人社部门公共职能多,服务领域广,人社业务涉及6部法律、11个法规条例,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一要继续健全维权政策体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加快完善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二要破解劳资矛盾。积极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化解矛盾。突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20〕1号)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议精神,建立常态化预防机制、维权机制,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信访和投诉,做到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力争在XX县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三要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争议仲裁制度,加强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排查力度,主动、及时处理好群体性事件。
(五)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人社队伍建设。
我们绝大多数干部职工的作风还是好的,但毫不讳言,在极少数干部职工身上,还存在作风不优、做功不佳的现象。我们要对党的理论、“三严三实”真学、真信、真用,锻炼过硬的政治素养,升华政治品格、为人品德。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特别是作为窗口部门,每一个职工要把良好的服务态度展现在窗口。各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室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和管理;各分管领导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又管好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作风扎实、政策通晓、业务精通、工作主动的人社干部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