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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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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工作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强化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担当,聚焦“三大安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高质量做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保障工作,下大力转作风、强服务、提效能、树形象,市场监管基础日趋稳固,先后获得各级表彰29项,上半年全市绩效考核获优秀等次。

一、凝心聚力抓攻坚,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履行好食安办牵头抓总协调作用,提请银川市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和《银川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办法》,调整增加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至33个。印发《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责任分工》《银川市“双安双创”工作宣传方案》《银川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查方案》等文件,奠定了制度基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市县两级聘请社会监督员103名。组织银川市食品安全IV级升Ⅲ级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卫计委、教育局等8部门共同参演,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14起。进一步督促抓好创建任务落实,组织召开工作推进、联席会议9次,开展督导检查6次,提出整改措施46条,全部落实到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补齐创建短板,科学制定整治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自媒体,大力开展创建宣传,发布食品安全及创建活动信息260万余条,创建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对标中期绩效评估要求,整理档案资料7大类165册,受到自治区验收组的一致好评。

(二)民生实事及施政承诺如期兑现。承办银川市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2个。一是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聘请宁夏特检院对银川市三区150台老旧电梯进行安全评估,现场评估及报告出具工作已全部完成,隐患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二是在银川市高级中学、银川一幼等20所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8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20所学校(托幼机构)40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部投入正常使用,每天为8万余名学生的就餐提供保障。按期完成银川市2020年电视施政承诺4件。在银川市三区范围内对散煤生产销售环节做到4个100%,在三区餐饮单位推行“智慧食安电子监管(二维码)”,发放二维码桌签46000个,覆盖餐饮单位7277家。推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你送我检”常态化,完成快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4740批次,将22433台电梯纳入96333电梯应急服务平台,维保救援人员平均到达现场时间缩短,配合区市两级人大完成电梯地方立法工作,《银川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三)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果。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党组成员多次到月牙湖乡滨河家园五村进行调研走访,通过加强贫困村养蝎产业商标品牌服务指导,促进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准确对接剥蒜企业入驻滨河五村,签订3年劳务输出合同。可以实现贫困村整体尽早脱贫,同时带动其余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流动。

二、多措并举抓服务,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发挥年报公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截止6月30日,银川市企业年报率达到95.25%。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施餐饮、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12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3391户。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联合惩戒工作。将470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1501户长期未经营企业,向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8个部门提供612户企业信用信息状况。

(二)实施质量、商标、标准提升战略,品牌带动经济发展效应逐渐凸显。筹备召开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表彰大会,组织优秀企业进行卓越绩效模式应用推广交流及现场观摩。制定《2020年度品牌培育工作计划》,引导58家企业积极申报。举办“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培训和现场指导。积极开展商标培育,2020年银川市新增注册商标4205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23417件,比2020年同期增长22%。推进品牌建设,指导6家企业入选2020年自治区服务业品牌化建设项目。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险综合标准化项目以90分的成绩通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银川市11家单位被确定为首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协调开展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加强地域性产品标准的研制力度,正式启动八宝茶团体标准创编工作。

三、依法从严抓监管,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先后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专项整治22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1534家次,办理食品相关案件103件,收缴罚没款110.61万元。针对自治区食药局督查调研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通报问题,对8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督查检查。针对第33期《电视问政》曝光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承担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区市两级人大、政协会议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40次,驻会、巡查监督接待宾馆81家次。开展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2轮次,风险分级管理1轮次。抓好食品抽检,针对炭疽、非洲猪瘟等禽肉类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等问题,除开展专项整治外,加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任务量,全年计划完成食品抽检总量7900批次,已完成100%。利用三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市场监管部门的44个食品快速检测站(室)检测资源,完成快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2.47万批次,合格率98.6%。

(二)从严整顿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坚持以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区域重点,以问题疫苗、麻醉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等为整治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3167家次,办理案件235起,罚款34.2万元。加大抽检抽测力度,完成药品抽检441批次、器械抽检44批次。继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回收家庭过期药品62278盒(瓶、支),货值金额57.24万元。强化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020年度监测报告》和《药品不良反应2020年度监测报告》。

(三)持续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组织保健化妆品知识“六进”宣传120场,7000余人参加培训受益。突出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82家次,发现问题176条,责令整改194家。开展化妆品风险监测,完成抽样140批次。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管控煤炭、成品油质量,助力银川“蓝天工程”。三区禁燃区外44家散煤销售点均证照齐全。抽检65批次煤炭,合格率91%。对各加油站(点)抽检成品油130批次,合格率96.9%。按期完成三区1681家餐饮单位煤改清洁能源。抓好环保督查回头看461号、603号转办件办理工作。重视危险化学品、地条钢、汽车配件等专项治理,检查企业610家次,查处案件16起,罚款27.2万元。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检生产和流通领域工业产品435批次。

(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坚持以商场超市、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电梯、危化品储存、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为检查重点,结合“自治区60大庆”“两节两会”“房·车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865家次,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31485台(只、套)次,发现安全隐患545处,立案14起,罚款35万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1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特种设备知识“七进”活动28次,集中宣传11次,发放资料9000余份。

(六)扎实推进计量强制检定。继续加大计量免费检定力度,协调检测机构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快递公司等159家单位5026台计量器具,105家乡镇医疗单位的420台医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合格率96.2%、98.33%;对17家生产企业的2135件样品进行定量包装抽查。深入开展认证认可监督检查,检查获证企业82家,企业认证证书189个。认真开展“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

四、善始善终抓维权,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一)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全年登记受理各类诉求51424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1.7万元。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消费维权工作网络,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92家,维权服务站自行处理纠纷17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1.82万元。启动赔偿先付处理消费纠纷173起,赔付总金额13.01万元。开展形式多样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主题宣传活动39场次,联合银川市电视台举办3·15公益晚会,现场发布2020年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巡街展示活动,依法销毁25大类98个品种,货值100余万元假冒伪劣商品。积极发挥“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作用,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80余人次,提供法律支持12次,开展培训讲座5场,1600余人参加培训。

(二)切实加强各类市场整治。重点开展集贸市场、活禽肉类市场、烟花爆竹等6类专项整治,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3869家次。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对2285条网站和网店的登记主体信息进行筛查建档,对辖区12家网店52个商品进行买样监测。加强广告监管,指导6家大中型广告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等制度。

(三)认真履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传销行动。捣毁传销窝点328处,教育遣散2578人,行政处罚133起,收缴罚没款18.4万。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直销企业档案16家,审核直销企业会议报备47场次。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13大类86次专项整治,检查生产经营户28459户次。全年累计查办行政处罚案件402起,罚没款469.24万元,案件法制核审率100%,公示率100%。

五、全面从严抓党建,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8个系列25项重点任务,开展专题宣讲5期,中心组学习21次,专题研讨5次,完成学习篇目102篇。严格落实“三强十一严”,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按时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全局4个党总支、28个党支部换届工作,基层组织力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17次、上党课135次。打造“首府先锋·市场卫士”品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员评星定格,召开组织生活会65次,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427次,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

(二)以践行“三转一高”为重点,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召开党组会3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主动对标自治区、银川市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制定全年32项重点工作计划。逐级签订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重点工作4个目标责任书,15名领导干部列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组织“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45次,全局452名党员干部在“学查改”整治中列出问题清单,撰写自查整改报告。针对中央第八巡视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并先后3次向全体党员通报整改情况,集体约谈39名党组织书记。

(三)以打造法治政府为目标,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重新修订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听证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处罚文书制作使用规定四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进行及时整改;向市公安环保分局移送涉刑案件10件。积极应诉,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不断更新“双随机”监管执法人员库。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和“两责任两备案两公告”制度,向法制办和普法办报送信息319篇。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电视问政》反映出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不足,各类监管工作力度仍需加强,执法人员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各类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缺乏创新和突破,与实际工作联系还不够紧密。这些问题和困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六、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务实创新,全力提升市场监管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着力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统一思想和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银川市委、政府做好机构改革准备,及时向编办报送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及领导职数等情况。坚决执行好机构改革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领域,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信息公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监管效率。加大本土品牌培育引导力度,结合葡萄酒、旅游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银川特色商标品牌,最大限度地为市场增添活力,为营商创造便利。

(三)着力防范安全风险。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把守住安全底线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严防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加大监管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下大力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提高消费热点问题的洞察能力,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市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在银川”创建活动,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创新维权模式,拓宽维权通道,完善维权机制,提升市民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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