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县依法治县2020年工作要点》,基于我乡落后的社会、经济、法治工作环境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依法治乡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新思想,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一)树立宪法意识。学习宪法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两转一提”工作、“法律七进”活动结合起来,要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落实,取得实效。
(二)改变思维模式。通过学习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更新观念,彻底摒弃人治观念,转变不适应新形势的传统观念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改变以行政命令办事,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自觉地运用法治的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越权,不滥用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真正养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处理事务的习惯。
(三)党委带头实行。强化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办法措施。完善党领导执法监督、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工作制度。我乡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依法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
(四)标本兼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民政资金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依纪依法整治惠民政策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土地征收和惠农政策落实中克扣群众、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加大学习培训。一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坚持每月2次的班子集中学习,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半年、年终述职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二是全员学法制度。以学以致用、提高工作能力为主旨,充分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等法律法规。四是宣传教育纵深发展。利用政务公开栏、微信、QQ等宣传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教育向农村延伸。
(二)规范行政决策。一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府,规范了权利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深化依法治村。督促各村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做到村务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村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广大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11个村行政调解(遵法评理)工作机构,完善并制定了行政调解的制度机制。在乡综治办的领导下,及时、依法办理行政调解。二是严格按照机关行政效能工作要求,以脱贫攻坚及乡政务服务工作为载体,改变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变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社会治理
(一)围绕综合治理。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为工作原则,以不回避、不逃避矛盾为工作要求,以合法解决遗留问题为目标,我乡与县商务局、县电力公司工作组多次到支六河村、古德村解决电站涉电遗留问题,与遗留问题涉及的81户农户分别到“引水沟堰损毁段、排洪沟隐患、田改地减产”等诉求问题现场一一察看,对问题逐一进行交流,对不合理诉求开展政策讲解,经前期工作努力,现81户农户已安装电表,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农户已开始缴纳电费。在此次综合治理过程中,各部门形成强大合力,集中整治了我乡境内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纲挈领整治。深入开展线索深挖摸排,建立吸毒人员、涉毒家庭、因毒品问题造成系列问题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推行“支部+家族”禁毒成功模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行“支部+家族+脱贫攻坚”行之有效的彝区发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结对帮扶。实现干部与吸毒人员一对一结对帮教,因户施策发展产业,重拾信心,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巩固禁毒整治成果的治本之策。拓展增收渠道,提高经济收入,帮助他们走上勤劳致富的道路,从根本上排除因贫吸毒、因贫贩毒,最终达到产业脱毒的目的。2020年10月我乡被攀枝花市禁毒委员会评为“全市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成绩突出单位”。
(三)抓住关键治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村两委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村规民约,抓住“家支头人”、“德古”(彝族传统文化里专门调解民间纠纷、争议的能言善辩、明事理、知识丰富的彝族习惯法具体运用人)、“毕摩”(彝族祖魂崇拜原始宗教神职人员)这几类关键及特殊人群,在依法治村的前提下,通过“关键人群”的力量及威信,运用合法、合理的彝族传统习惯法,以遵法评理会为平台,在乡法律顾问指导下开展乡村治理工作。
四、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保障落实依法治乡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乡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乡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配合抓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抓落实。
(二)落实法治责任。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依法治理领导责任,将法制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切实加强对法制建设的领导,着力优化机构设置、选强领导干部、配强工作力量。乡人大主要责任人落实法治监督工作。乡政府主要责任人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推进法制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各站、办负责人切实履行部门法治责任,推动部门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在相融互动中深化提升。
(三)制定推进方案,明确保障措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工作奠定基础。同时确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做到依法治乡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存在问题及成效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法治观念淡薄。格萨拉大部分村民文化素质相对偏低,思想观念落后,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对法律认识不足。存在这种心理和思想的农民主要是生产经营上的小农心理所导致。长期以来,格萨拉传统产业生产规模小、产业单一,农民生产技术差、效率低,为了生存而被繁重的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所困扰,对法律关系缺乏基本思考。二是法治思维缺失。彝乡村民在经济交往中不会履行相关手续,借款不打借据,拉货不打收条,打工不签合同,认为是熟人、朋友、认识的同乡,没必要手续,以为不会出问题。风险意识低下,产生纠纷后,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保护。遇事无意识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在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中,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更不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二)工作成效。经过采取切实措施以来,全乡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意识得到增强。各部门责任明确,工作到位,经费物资保障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全乡范围内初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六、2020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委领导,全面统筹推进。乡党委是法制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根据县委、政府及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继续把法制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学习,定期研究部署,扎实稳步推进各项依法治理工作。
(二)强化法治宣传,增强法治观念。充实现有的法治宣传分队,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机制,坚持有效措施。持续对村“两委”进行法治培训,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我乡基层组织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四)健全监督体系,坚持有效公开。强化纪委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改变仅限于乡、村两级信息公开模式,深入自然村落,人口聚居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宣传力度,加大公开内容的督查。
(五)深入基层群众,提高治理治理能力。坚持“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理念,大力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基层基础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建立以群众为主、以民主法治为支撑的治理机制,完善与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组织体系相适应的治理结构,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健全法治德治自治相融互动的治理体制,建立健全已跟踪问效、动态管理、全域覆盖为重点的法治示范创建长效机制。坚持法制推助民族地区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