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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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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司法局紧密围绕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XX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平稳有序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安保任务。一年来,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27名,期满解除346,现实际在册936名,其中缓刑780名,假释115名,暂予监外执行41名。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安保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年初与15个司法所签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脱漏管等列入年度目标,层层分解社区矫正监管责任。强化重点人员排查,定期召开动态情况分析研判,对重点人员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落实定位手机、电子腕带双管控措施。全年共排查重点人员42名,其中排查出涉枪、涉暴等重点服刑人员17名,全部落实责任人和监管措施。通过每日报告、定位手机和电子腕带双管控、突击走访等方式确保各重点人员的监管安全。同时在监管过程中注意专案经营,做好违法违规证据收集,对有违规行为的重点人员及时予以相应惩处。

二是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1.制定社区矫正责任清单。市级层面制定综治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13家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责任清单,镇级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责任清单,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2.健全社区矫正执法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遵照《XX市社区矫正奖惩考核案件证据指导标准》进行证据收集,完善了执法办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3.深化检查督导制度。分别于今年4月、7月、10月联合检察院、局法制科等有关部门对15个司法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交叉检查,重点督察对违规社区服刑人员的惩处等执法环节是否规范,以季度督察考核形式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4.严格落实网络巡查制度。由专人每天开展社区矫正系统的网上巡查和督查督办工作,确保系统报警、提示等事项第一时间得到处理。今年以来,共巡查处理定位手机关停机、逾期报到等各类信息972人次。5.规范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修心教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宪法、学技能、学传统文化等,全面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今年以来,各司法所共组织各类集中学习教育237次,开展法治教育128场,各类社区服务80次,累计教育社区服刑人员8170人次。

三是打造市矫正中心以及村镇帮扶教育基地。健全社区矫正中心执法、教育、管理“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落实“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社区矫正科、社会组织”三入驻。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者协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7月份成功组织XX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协会顺利换届。积极加强监地衔接工作,打造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截至目前共开展7次监地远程亲情视频会见,帮助市拆迁办远程会见服刑人员商议拆迁事宜,被《XX日报》《浙江法制报》头版报道。今年共建立了18个极具地方特色的村镇帮扶教育基地,并将修心教育活动、“两个八小时”、心理矫治等工作向村镇帮扶教育基地延伸。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更加精准

一是法律服务护航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乐商回归”法律服务团作用,推进商会法律顾问建设。与32家商(协)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组织律师开展走访商会活动,向商会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询、现场座谈等形式,了解掌握商会、行业协会的内部管理状况、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组织企业会诊等为商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76件(次)以上。组织律师开展法律体检和专题讲座,帮助商(协)会和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截至11月已组织走访企业1008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78次,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法律服务咨询函”1500余份,开展法律主题宣讲42场。对500家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72份,帮助企业解决涉法困难问题36个,不少企业因此避免了经营风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立XX市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站。自开展法律服务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以来,全市共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项活动105场,编写(发布)典型案例9个,新增企业法律顾问84家,开展法律体检企业500家,开展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巡回宣讲9场,研发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产品6个,开展法律帮扶小微企业活动32场次,受惠企业233家,培训县域青年律师540人。

二是律师工作有了新加强。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落实《关于壮大公职律师、社会律师队伍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多项政策扶持律师业发展。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积极推动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落实。重点针对“老三难”和“新三难”问题,与公安局协调沟通帮助落实律师会见等问题。定期开展律师执业权利受侵犯的情况统计,为政法机关协调落实《规定》各项内容提供参考。与XX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检察官与律师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座谈会,协调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律师所百分制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制度,从细从实规范律师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继续开展行业警示教育,深化和完善律师执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自觉接受全社会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落实温州律师协会开展律师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办理律师行业的投诉案件、信访案件。

三是公证服务有了新提升。推进“互联网+公证”建设,深化推进公证综合应用系统与政府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对接,通过大数据中心平台,实现更大范围数据共享。打通线上线下两个体系,完善实体公证处和网上公证处两种服务。充分发挥“公证云”大数据存证系统的作用,着力于涉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电子数据保管存证服务。2020年,公证处网上存证389件,网上办证145件,主要涉及证据保全和商标转让。拓展创新公证参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金融改革、“一带一路”等工作,深化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积极为企业开展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等商务活动提供专门的、优先的公证服务通道。2020年,公证处办理涉及土地出让相关公证124件;办理“一带一路”专窗办理相关公证42件,包括营业执照公证、存款证明公证、签名(印鉴)公证等;办理知识产权保护公证140件,涉及专利侵权、商标侵权和商标转让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柳市镇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公证窗口,延伸公证服务半径。

(三)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完善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公证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温州医科大司法鉴定XX服务站于6月设立,已接待司法鉴定群众咨询达1000余人次,现场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15起,司法鉴定在线预约10人。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由20名援助律师组成律师调解员队伍,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律师调解员提供公益性调解服务。另外,在天经、嘉瑞成(XX)、联英(XX)三家律师事务所及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市律师共调解147件,调解成功30件。全市2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962个村(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点。各法律服务站工作与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联系起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运作常态化,使老百姓能够获得就近快捷的法律服务。在XX经济开发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XX智能电气高新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提升营商环境。

二是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紧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对援助律师进行了调整,由老中青律师组成73人的援助骨干团,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2020年共派员听庭50次,组织由两代表一委员组成的志愿者听庭2次,案件回访43件,开展案件第三方质量评估,援助已结案案件100%评估。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提升惠民能力。紧抓申请率、初审率、万人比三项指标不放松,通过与劳动监察大队、看守所的积极沟通,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成立重大刑事案件人才库,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服务。为更好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援助中心成立重大刑事案件人才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援助案件,能及时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讨薪提供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权保障工作,让农民工最多跑一次。今年已成功化解农民工讨薪案件约480起,涉及金额800余万元。截至11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8件,其中民事案件562件,刑事案件996件,法院通知援助案件555件,律师指派率100%,通过乡镇工作站申请的607件,通过看守所初审的刑事案件132件,通过律师事务所工作站初审案件19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5198人次。

三是人民调解定纷止争。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重要节点、会议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380次,其中市级以上3136次,乡镇(街道)级8042次,村(社区)级5202次。在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的化解,截止2020年11月22日,XX市调解案件总数15907件,调解成功15803件(同比增加14.7%),协议涉及金额3.75亿元。

2.继续做好村级调解组织建设。组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962个,村级连片调委会64个,重点村调委会132个,自然村调解小组627个。2020年,村居案件6442件,同比增加29.46%,村居案件占比47.33%,村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率98.34%。3.做好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3月份,XX市人民调委会和XX市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进驻浙江法网,实现网上预约、网下调解,到5月底网上预约调解在全市铺开。目前,已收到网上申请调解86件,全部成功调解。4.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工作。成立XX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XX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乡镇(街道)联调中心25个,乡镇(街道)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室25个,切实做好信访案件的化解。5月以来,累计调解信访案件101件,其中调解成功88件,导入法治轨道13件;调解初信初访案件86件(其中调解成功77件),调解信访积案15件(其中调解成功11件)。5.为提升营商环境提供人民调解服务。新建开发区(园区)调解委员会(工作室)3个,分别是XX湾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XX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XX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XX智能电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调解工作室。自5月份至11月,共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432起纠纷,成功调解430件。

(四)创新普法,规范执法,扎实推进法治XX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 扎实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5月份,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市“七五”普法业务干部培训班,并召开全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进一步增强各普法重点单位和乡镇(街道)普法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7月20日召开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全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市委副书记吴松海部署全市普法工作,并就普法责任制落实、“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等做重要指示。7月下旬至8月下旬,市普法办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25个乡镇(街道)、17个重点普法责任单位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和座谈。7月27日,温州市司法局卢斌局长率温州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组第一组人员,到XX督查“七五”普法工作。同日,XX市政协对我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活动,并就如何更好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XX实际,由市司法局、普法办牵头起草《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两办名义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普法职责任务。不断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四类主体的“以案释法”工作,加强相关部门“以案释法”工作力度。出台《关于要求报送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的通知》,规范全市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或法治创建这三大类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工作。联合市妇联、市法院、李西琴工作室开展“爱家学堂——‘以案说法’大讲堂”活动,组建“以案说法”讲师团,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巡回讲座。积极组织我市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录制微课视频,参加温州市第三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

3. 开展全市性宪法宣传活动。将宪法宣传贯穿于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线,以“宪法宣讲XX行”为主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发挥法治宣传志愿者和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形式多样地开展“全民学宪法 讴歌新时代”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宪法和监察法学习宣传统一交叉进行的良好态势,加快推进“清廉XX”“法治XX”建设。以“宪法宣讲XX行”“宪法好声音”“宪法流动课堂”“清廉XX”等为主题,结合各类主题活动内容,通过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法治讲座、普法动漫、主题班会、宪法朗读、流动青少年宫等各种形式,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送法到基层”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楼宇视频、法律服务便民驿站等载体,采用领导干部主题授课、党员干部集中学法、微信法律知识答题、普法微课堂、法治宣传进礼堂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宪法和监察法的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利用XX市法治演播基地举办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

4.开展特色普法,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续推以案释法之“小清说法”系列法治栏目,在XX电台继续推出广播微剧《小清说法》,现已推出84集微剧。结合“一站一读本三平台”模式,编辑《以案释法之小清说法》系列读本充实法律驿站内容并发放到基层。借助《XX市法律服务之窗》电视栏目开展典型案例释法、律师“以案释法”、“小清说法”等工作,不断增强普法活力。完善“普法亮眼 护航青春”校园公益普法项目,由普法亮眼讲师、浙江嘉瑞成(XX)律师事务律师们到各中小学校、春泥课堂、流动课堂、法治实践基地中积极开展“宪法第一课”“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等系列公益讲座。深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今年共组织了3次非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98名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的非人大任命的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了考试,全市4000多名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参加了网络学堂法律课堂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1247名公务员参加了学法用法三年轮训活动。以法律服务营商环境提升、“法律进企业”、商会普法联络点等活动载体,提炼“陈孝明普法工作室”的新居民“五个一”普法经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居民的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开展“法治宣传基层行”“法律进乡村”“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法治集中培训,发挥农村文化礼堂普法功效,推进村居(社区)干部及其他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

5. 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部署开展“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和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拓展“社区学校”“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区域”“法治街区”和“法治公园”等基层法治阵地的创建工作,延伸和拓展基层普法功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依托“一体两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创建,努力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水平。2020年度申报新创温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按要求创建32个“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深化省级“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柳市镇的各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着手新建柳市镇法治文化广场,更新建设了清江镇渡头村法治文化公园。制作“我与宪法”微视频和“七五”普法中期宣传片,联合市委法治办、XX日报社等部门,举行“全城读宪法”主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农、学、政、企和媒体等多类主体的代表人物朗读宪法内容,统一录制成微视频或音频,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形式向全社会展播。XX市柳市镇蟾东法治文化公园申报第一批市级法治文化基地和第三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XX市司法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举办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继续推进行政工作人员执法证考试,不断提高执法证持有率。今年我局共有6人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全部通过。目前我局在编公务员61人,取得行政执法证58人,持证率为95%,执法岗位持证率为100%。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查等活动,今年办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对有关科室提交的5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面落实《温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和《XX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实施办法》,配合温州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法律援助案卷13卷,社区矫正执法案卷10卷。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做到审批程序严密,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公开审批事项分类清单,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每个季度将我局重要行政工作和执法行为材料报送人大法工委。每月对10%审前调查案卷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61个案卷,并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科室予以整改。对社区矫正执法案件做好审核把关,截止目前,审核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案件77件,撤销缓刑及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收监执行20件,延长暂予监外执行8件,治安管理处罚1件。做好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核实XX籍人民监督员有关信息,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院不捕、不诉案件评议,参加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案件听庭观摩,邀请参加禁毒、安全生产等法治宣传活动。截至11月,共组织人民监督员活动11次。

(五)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提升队伍政治定力。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司法行政讲坛、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学习的平台作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会议精神和先进人物事迹等。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班子及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加强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司法行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等。

二是提升队伍战斗力。制定2020年度干部教育专题培训办班计划,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推动岗位练兵的常态化。3月,我局1名干警参加温州市政法系统青年干部读书班;5月,组织部分干警参加全市普法业务培训;2名干部参加了2020年第二期中青班、年轻干部班;2名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能力提升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的相关程序,规范提拔使用中层干部4名,交流中层干部4名。配合组织部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查漏补缺专项工作,完善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截止目前为止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

三是提升队伍活力。推进关爱干部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拓延服务触角,凝聚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正能量。11月份,组建我局40余人的代表团参加全市运动会,展现了司法行政系统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完善每月“老干部学习日”制度,主动了解、认真解决老干部的合理需求,努力为老干部提供亲情化、个性化服务。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和七一前后,局领导班子上门走访慰问离退休支部生病老党员和结对农村党支部——天成街道万二村生活困难党员,到湖雾镇新进村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在全市政法系统掀起向调解员叶天夫同志优秀事迹学习的高潮,弘扬优秀司法人的精神风尚。

四是提升队伍免疫力。主要采取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方法,对全市15个基层司法所(分局)、9个职能科室以及公证处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共开展作风建设督查42次,参与督查骨干21人,检查17家下属单位9个科室,提醒教育谈话78人次。开展“向微腐败开刀,让老百姓微笑”专项整治。认真梳理了近三年来发生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出6类主要“微腐败”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对领导干部兼职专项督查、违规参与资金借贷、违规交易、因公外出等重大事项进行自查整改。11月,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5个工作组对基层司法所(分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清廉站所建设工作、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综合考核督查。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司法站所全面开展清廉建设,推动基层站所的规范化管理,做好清廉站所创建。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开展定期和重点日期相结合的排查方法,对排摸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化解,2020年计划化解18000件纠纷,调解成功率95%以上。进一步完善“4+1”人民调解模式。村居案件占比45%以上,村镇案件占比92%以上,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率达95%。落实“大数据+人民调解”模式,网上申请的案件达到200件以上,浙江法网的案件达到20件以上。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工作。做到及时化解初访案件,攻克一批信访积案,完善工作制度,做好律师接访工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切实发挥园业调委会和商会调委调的作用。开展“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创建工作。2020年计划创建省级所1个,温州市级所2个,县级所2个。

二是深化法治宣传工作。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按照机构改革后的普法职能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继续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依托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和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各类专题宣传。继续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进万家。开展各类学法用法活动,继续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坚持创建和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年度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积极拓展“社区学校”“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区域”“法治街区”和“法治公园”等基层法治阵地的创建工作,延伸和拓展基层普法功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是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围绕治本安全观,继续推进社区矫正修心教育活动。深化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帮教帮扶、个案矫正等制度,促进教育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围绕监管安全关,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控力度。深化分类管控措施,完善分析研判制度,探索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维稳安保运行机制。围绕信息技术关,不断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矫正中心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化网络巡查、远程教育、“手机+腕带”24小时活动轨迹无间断跟踪定位等手段,推进“阳光矫正”APP运用,提升监管力度和监管效果。围绕共建共享观,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总结政府购买服务经验,依托社区矫正工作者协会,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成效,凸显政府购买服务优势。

四是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优化宣传形式,提高法援知晓率。深度挖掘法律援助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感人事迹和经典案例,利用各类媒体、网络平台传播,扩大法援宣传受众面,提升法律援助在社会面上的关注度。优化便民措施,扩大法援覆盖面。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流程,拓宽“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化资源整合,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加强看守所、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扩充重大刑事案件人才库,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的质量,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优化案件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五是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做强做优律师业,推动律师所品牌化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引导律师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加强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公证服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证服务。不断创新公证业务,满足信息化社会的需求。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证执业行为。加大了公证法律宣传力度,拓宽公证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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