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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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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委统战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系列全会以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平安稳定、依法治理、方向引导、巩固统战”这一工作内容,确保我区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宗教队伍的整体素质。

1、召开工作例会。坚持每季一次的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例会制度,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宗教法律法规,与交流部署工作相结合,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骨干的教育培训。如6月份分别在多宝讲寺和南湖基督教堂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7月份开展反邪教和建设管理专题培训会。

3、加强宣传教育。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利用举办各类法会、培灵会,加强对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爱教、正确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规范管理宗教事务。

以《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切实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1、认真梳理“最多跑一次”民宗口的相关事项,所有事项实行网上受理、容缺办理,特殊事项实行登门服务和提速办结。

2、规范审批各类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对于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举办的大型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安保和应急预案审批在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2020年已审批宗教活动29起。所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到依法受理、程序合法、手续齐全。

3、严控严审宗教活动场所。合理规划和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对一些不符规划和用地审批要求的一律不批,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的一律不批,教义教规不正的一律不批。重点管控宗教活动场所的违法建设,有效遏制场所的无序违规建设。

三、开展民间信仰场所登记管理,加速推进法治化规范化进程。

按照省、市民宗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民间信仰场所登记管理,提前完成登记管理任务。

1、周密部署。区、镇街、村三级联动,认真摸排辖区内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底数,按照登记管理工作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民间信仰场所逐一登记编号,共录入场所259家。

2、明确责任。纳入登记管理的民间信仰场所,实行区民宗局业务指导为主、镇街安全管理为主的管理格局,突出镇街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

3、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民间信仰在慈悲济世、传承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成功举办第一届XX孝文化节。在全省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现场会上,曹娥庙被授予省甲类重点民间信仰场所。在6月份的第一届XX孝文化节上,对我区19家甲类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颁发了证牌,将其纳入政府的统一规范管理。

四、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1、签订责任书。年初,区民宗局与52处持证宗教场所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责任,将安全目标作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的重要依据。

2、视频监控安装。按照省公安厅、民宗委的统一部署,完成持证宗教场所以及20余家甲类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实时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并联通接入专网,全面实现了网上安全监控。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会同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仔细详实地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努力做好消防设备添置及实用演练等指导工作。

4、精心指导好指津寺、东山国庆寺、化善寺、光相寺、节孝寺等大雄宝殿落成暨佛像开光法会,多宝讲寺智敏上师追思荼毗法会,周密部署安保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5、启用区政府工作周计划实战管理系统,排定安全工作计划,列出问题隐患清单,逐一销号化解。

五、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助推慈善公益事业。

1、开展讲经交流。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举办各类宗教活动和讲经弘法等向广大信教群众进行爱国爱教的宣传教育,引领信众正信正行。

2、牵头举办第一届XX孝文化节。以“万古江流 孝德传世”为主题的第一届XX孝文化节,涵盖了孝女曹娥公祭活动、曹娥庙楹联书写大赛、越剧折子戏表演等内容,得到了新华网、中新网、腾讯网、凤凰网、浙江卫视中国蓝、天天快报以及省民宗委网站和杂志的充分报道。

3、举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成立XX围棋协会般若寺分会,与杭州灵隐寺围棋协会开展交流;开展多宝讲坛、多宝文化节等宗教文化交流活动,推动宗教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般若寺开展飞鸟作品义捐义展活动;拟定区佛教协会2020年文化交流活动方案,设立文化交流活动基金,每季开展一次大型文化交流活动。

4、积极助推慈善公益事业。设立慈善公益基金,常年保持16万元的基金规模,用于慈善公益事业。响应区委区政府重大民生实事的号召,区佛协向小越街道新宅村五水共治捐款伍万元。

六、聚焦十九大维稳安保,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1、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活动,自七月份以来,突出消防安全这一重点,逐一对全区所有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安全隐患,督导问题整改,同时组织消防演练和反邪教、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培训。

2、利用已经建成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每周开展网上巡检,发现问题即时处理,构筑起网上安全屏障。

3、严格控制重点时段的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十九大前后暂停审批各类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对确需举行的活动时间延后,做细做实安全预案,会同公安国保、消防、工商等部门商定安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4、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摸排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密切关注人员动向,注重化解各类矛盾。十九大前后各宗教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日报告制度。

七、深化民族结对帮扶,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互助行动

1、深化帮扶活动。适时走访少数民族联谊会成员,做好与挂钩松阳县板桥乡的扶贫结对工作;走访盖北镇小民族结对互助活动开展情况,筹划建立民族互助成果展示室。

2、按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子女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核和中、高考加分政策的落实工作,共计为26位高考学生办理民族成份审核证明,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3、指导少数民族联谊会开展活动。组织与绍兴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开展剿劣义务劳动;在端午节,为盖北镇小的少数民族学生送上端午节小礼品;参加盖北镇民族团结互助月活动。

2020年 工作思路

2020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新《宗教事务条例》,抓住学习贯彻这条主线,守住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底线,结合我区实际,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安全、慈孝、规范、和谐”这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确保领域绝对安全,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始终是民宗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和人员安全等四大安全理念,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绝对安全。

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工作台账,做到场所隐患问题及整改、场所安全设施维护更新、属地镇街检查整治情况等相关方面内容有详实地书面记录。

二要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按照“民宗主导、属地强化、场所主抓、第三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分层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四大安全。委托第三方监管中介机构,着力帮助场所在工作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使用和维护、应急演练等方面改进提升,有条件的场所推行“智慧消防”建设。

三要深化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活动。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安全大检查,在宗教团体巡查的基础上,会同属地镇街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督查各场所在消防火险、人员密集、交通出入、食品卫生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专题培训,增强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对个别场所屡次发现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宗教事务条例,会同区基督教两会和区佛教协会依法予以取缔。

二、大力发展慈孝事业,引导宗教服务社会。

继续发扬宗教界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宗教界在助推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民生实事工程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弘扬慈孝文化。

一要突出一个“慈”字,筹建宗教慈善公益基金,整合我区各寺院教堂有限的慈善资金,有效放大宗教慈善事业影响,重点在区委区政府重大民生实事、社会上大灾大难、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子女就学结对、社会上因病致贫生活困难人员的慈善资助。

二要突出一个“孝”字,继续举办“万古江流、孝德传世”为主题的第二届XX孝文化节,依托曹娥庙等甲类重点民间信仰场所大力弘扬孝德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许多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加大宗教事务执法力度,提升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一是把好活动场所关。对现有开放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重点整治、改进教风不正、管理混乱的场所,结合新的《宗教事务条例》,通过培训、引进、示范创建、退出机制等方式提档升级,提升开放场所的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加强民间信仰场所的统一规范化管理,落实层次管理、属地管理等工作责任。有条件的宗教场所率先安装电子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反邪教、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二是把好宗教活动关。对各宗教场所举行较大的宗教活动认真审查,从交通、消防、建筑、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排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才予以备案。在活动前给予认真细致的筹划、指导,在活动中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在活动后认真总结提高。

三是把好宗教教职人员关。教职人员备案管理做到有序有力,横向学习交流的频率有所提升,反邪教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始终保持依法、有序、安全、平稳态势。

四是把好依法行政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着力推动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确保区局内有执法证开展依法管理。

四、深化和谐创建活动,有力助推人文XX。

一要继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和谐宗教关系构建工程。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既有制度的基础上,搭建平台、设计载体,推动谈心交心、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法规、优秀文化“五进”场所。

二要坚持宗教中国化的方向,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结合XX实际,推进人文XX建设。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充实弘一法师研究会,重塑弘一法师纪念馆,开展弘一法师艺术成果交流,大力宣扬弘一法师的艺术造诣,推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佛教文化的精致搭配、完美结合。

三要以少数民族“万人互助”行动计划为载体,创新工作形式,借鉴先进做法,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网络。扎实推进新一轮民族乡民族村结对帮扶行动。根据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做好民族工作,规范服务管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确保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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