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离婚协议书有几份?法律离婚协议书有三份,一般夫妻双方可以前往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行书写离婚协议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法律离婚协议书有几份,供大家参考!
法律离婚协议书有三份。
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所附条件为协议离婚;所附期限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不会像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所明示的附加条件和期限那样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后变更去哪个部门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人士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天,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给予答复并预约领证日期。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书的法律公证,见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证件相领取离婚证。
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双方的《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冷静期20天是不可以离婚的,离婚冷静期是30天。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但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无需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