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高标准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美丽XX”建设开启新篇章。
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紧抓环境突出问题,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累计交办我县整改任务71项,已完成整改65项,正在整改6项;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累计反馈4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2项,正在整改2项; 国家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专项督查交办的佛子岭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问题,推进顺利,目前饮用水源取水口上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1%左右,《XX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XX县前进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并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待批。
(二)实施六个专项行动,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显著提升。召开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印发《XX县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方案》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强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大气”的要求,细化防治措施和标准,扎实开展六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完成54家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工作,新发现的6家散乱污企业,其中2家已取缔关闭,4家正在推进;督查建筑施工企业17家,落实整改意见25项;严格落实城区货运车辆禁行限行措施,禁止过境大货车进入主城区;主要干道实行“机洗+机扫+人工保洁”的循环作业模式,并启用2台25吨多功能抑尘车,循环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降尘作业;开展散煤燃烧集中整治行动,基本实现城区散煤燃烧清零;完成餐饮油烟摸底工作,正在集中整治。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共138个,截至目前已完成130个,完成率94.2%,秸秆禁烧继续保持零火点。数据显示,2020年1月1日至6月16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1.1%,PM2.5平均浓度为52.8μg/m3。其中,1季度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48.3%,PM2.5平均浓度为67.8μg/m3; 2季度(4月1日至6月16日)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4%,PM2.5平均浓度为35.5μg/m3。二季度较一季度的空气质量有大幅度提升,六个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打好碧水攻坚战,水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今年以来共巡察东淠河6次,坚决查处违法采砂、乱倒垃圾等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二是全面加强乡镇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联合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巡查,及时通报各乡镇污水处理站在进水率、进出水水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三是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和建设。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新申报中央环保投资储备库项目7个,目前已经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2020年之前实施的五批共57个项目,验收通过49个,项目完成率达86%。2020年下半年申报实施的第六、七批共17个项目,除2个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外,其余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达88%。佛子岭水库群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方面,2020~2020实施年度方案明确的19类71个项目,目前实际实施了69个(其中2个因实际情况变化报省厅同意变更)。截止目前,已完工59个,在建10个,开工率达100%,完成率达85.5%。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境内佛子岭、白莲崖、磨子潭三大水库及6条入库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标准要求;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监测断面(东淠河陶洪集段)P值均值为0.67,满足不大于0.85的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完成。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及企业筛选原则》,并参照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中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补充增加XX县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7家,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贯彻生态立县战略,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果。在完成《XX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修编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评估验收,并在省厅网站公示;5月,县委主要领导带队赴国家生态环境部生态司和中国环境科学院,汇报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础创建情况;6月中旬,受我县委托,中国环境科学院正式启动了创建方案前期编制工作。至此,我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和新的起点。
(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四最”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将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在守住环境底线的同时,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环境服务。环评审批简政放权,实行“两减两放”,即精简环评申请材料,由90项减至34项;压缩环评报告审批办结时限,报告书由60个工作日减少至30个工作日、报告表由3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放开环评资质审查、不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资质单位编制的环评报告;放开登记表审批、全部转为网上直接填报备案,由企业自主完成,全天候24小时随进随办,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切实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半年来,共出具咨询答复意见37份,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2个,备案登记表204个,按时办结率100%。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通过后,入园项目环评可简化、减少重复评价,减轻园区入园工业企业负担。缓解企业治污压力,持续完善园区集中供热、工业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对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燃煤锅炉改造、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废水提标改造等领域给予资金支持。提供“店小二”式服务,为企业“选址、建设、运营”的全过程提供细致的环境咨询服务,积极帮助企业防范投资政策风险,为企业家来XX投资兴业创造最优良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催生绿色发展动力,推进XX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为着力点,以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环境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2020年应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畜牧业、食品制造业等14个行业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应发证企业16家,并完成XX县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申请的审核工作,加强环评审批与环境监管的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为环境管理科学化提供数据支撑。采用“互联网+环境监管”模式,将15家单位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管理,实现智慧监管、精准监管;积极参加省站组织的污染源数据填报培训及质控会议、粪大肠菌群新标准学习培训会等,持续提升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扎实推进白马尖空气自动监测站状态转换及联网工作,当前正在招标更换PM10、PM2.5检测仪、添加质控及联网设备;按时发布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年报,为环境管理科学化提供数据支撑。实施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排污许可证管理、水源地保护、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及汽车4S店及各类维修保养单位环境管理、学校及医院危废检查等专项行动,消除潜在环境风险隐患。印发《XX县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方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好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职责,完成8家(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的验收批复工作。上半年,开展现场监察1200余人次,其中夜查、双休日巡查100余人次,中高会考巡查9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罚款54.40万元,处罚信息全部实行网络公开,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环境信息599条,通过各级网站、报刊、公众号等发布宣传信息94条,《环境信息》出刊6次,受到群众广泛关注。时刻关注网络舆情,接受社会监督,受理衡山论坛网络投诉3起,本部门网上信箱留言2起,协同处理政府办转办热线、网站咨询投诉4件,来信来访29件,均妥善处置并按时回复。加强环境宣传,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举办2020年“环境公益设施公众开放日”、“环保宣传进社区”、“新任职科级干部、新进公务员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专题培训”、“XX县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摄影比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900余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全方位的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落实主体责任,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3月22日,我局举办了机构挂牌仪式,目前“三定”方案已上报,转录人员已到位,正在整理人事档案,准备移交市生态环境局。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压力较大。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52.8微克/立方米,超出44微克/立方米的控制指标要求,全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压力较大。
(二)东淠河国家考核断面达标压力仍存。我县东淠河流域面积大,污染源众多,虽然出境断面生态补偿系数能够满足考核要求,但根据以往经历,在枯水季节时,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在个别月份存在轻微超标的可能性,治理压力仍然较大。
(三)部分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方面,2020年之前实施的57个项目中,仍然有6个未完成验收;佛子岭水库群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方面,今年以来未取得明显进展,这部分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强调度,攻坚克难,尽快完成建设和验收工作。
(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起步较晚,思路不清。目前,在其它兄弟单位已经基本完成机构改革的情况下,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方案尚未出台,“三定方案”几经上报仍未批准,人员和资产划转工作尚未启动。下一步县级生态环境机构在地方环境管理中到底承担何种职能,工作应该如何开展、经费如何保障均不明确,改革推进缓慢使得干部职工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思想波动。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要做好现有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紧绷督察问责之弦,加强督查调度,确保整改期限为今年年底的1项任务的按期整改完成、上报销号,整改期限为2020年年底的5项任务、整改进度必须达到序时要求。二是要配合做好新一轮省环保督察工作。要加强宣传,协调各乡镇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迎检及整改工作,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扬尘整治、散煤整治、餐饮油烟整治、露天烧烤及露天焚烧整治、高排放机动车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六个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编制我县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大力开展燃花爆竹禁放工作,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城区环境空气环境质量。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稳步推进小水电清查整治改工作、加强河道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以上养殖场要实现达标排放。积极推进中心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乡镇和城区污水管网、东淠河生态湿地项目建设进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采取工程措施、枯水期将南北护城河河水导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着力提升人口集中区的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确保枯水季节东淠河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积极配合省市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推动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五)全面加强监管执法。继续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管理,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为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供监管保障。
(六)全力争创“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在入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补缺补差,积极申报,争取入列“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七)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垂管改革,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推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证后监管,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