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负责全国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司法行政总结,欢迎查阅!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工作部署,以增强法治观念、完善机制、创新体制、加强监督、化解矛盾为着力点,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再次清理其他行政项目,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观念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为切实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杨石明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科长担当主任,根据工作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明确局长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增强观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学法,局党支部中心组每年度至少安排2次的法律知识学习,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全年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试卷测试。通过学习增强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
二、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
(一)实行网上行政审批。按市政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行政网上审批建设,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我局使用政府内网电脑与行政服务中心的网上审批系统相连接,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件。通过中心外网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环节、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接受申请者的申请和办理情况查询。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受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妥善解决了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环节多、纸质流转速度慢、易丢失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核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共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6件,实现零差错、零遗漏,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二)推行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按照市政府要求,为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不断推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法制型、和效能型转变。我局开通运行网上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并配备专用电脑。在系统建设完成初期,我局工作人员经过测试操作,目前系统运行正常。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没有行政处罚立案。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宁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司法局公开办事规定》。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司法业务、机构设置、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信息,并设置群众互动服务栏目,如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等栏目,通过网络接收并及时回复市民的咨询、建议、投诉和批评。为了让网站内容更加全面、规范、细致,今年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维护,截至目前,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共公开89条信息。我局除了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外,还通过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邮箱和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制作各种宣传单张(册)、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四)强化司法考试监管。今年9月,我市在宁德一中设立国家司法考试考点。针对今年严峻的国内防恐形势,我局在司法考试工作上又出新举措。考试期间,在公安、交警、武警、狱警的配合下,我局在考点大门设置了2台安检门。对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实行安检,保证了考试期间考点、考场、考生和考试的安全。同时,为营造诚信参考、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我市在考点设置2部无线电信号检测车,对考场及周边环境无线电信号进行实时监测,在考场安排工作人员手持电子信号监测仪器进行巡逻监听以及电子信号检测,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2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局组织了4位局机关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下半年按照省厅部署和要求,12月5日在宁德第一中学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78人参加,圆满完成了本系统执法人员资格证的考试工作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一)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宁德效能办、宁德法制办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宁德市司法局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四档“较轻”、“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做了细化规则。
(二)加强绩效管理、绩效评估。为加强我局的绩效管理、绩效评估工作,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评估量化考评分解表。将上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本部门职责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采取平时督查、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履行职能,依法行政
(一)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我局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宁德”的总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引导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积极开展与自身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供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4月1日,宁德市经信委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颁布实施18周年”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各县(市)也设立分会场。4月17日,由宁德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学会联合主办,市直32个部门单位参与的20年深化平安宁德建设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在宁德万达广场举行。活动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法律咨询和开展义诊服务。6月4日,宁德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单位和相关重点企业在万达广场举行了“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专刊、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二)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做好日常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努力实现预测走在排查前,以抓好纠纷的源头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如今年3月,屏南县岭下乡成功调解一起市级督办林业纠纷,争议双方就约32亩面积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归属达成一致,并在当地司法所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该纠纷圆满调解成功。自沈海高速复线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开展以来,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征地补偿、面积误差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柘荣县黄柏乡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每月定期组织调解员下田间、到地头、进农户全方位排查,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及时报告,妥善调处。今年以来,该乡成功调处10多起村与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有效消除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隐患,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6589起,调处16589起,调处率100%,成功数16514起,调解成功率达99.55%,余下75起,正在调处和稳控之中。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六新大宁德”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类型覆盖面,努力将法律援助向基层困难群众延伸。通过选派优秀律师轮流在法律服务窗口值班,为群众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市律师每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近2000件,免费解答来电、来访10000多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纳入村居、社区,尽量合理调动律师资源来为村居、社区服务。三年以来,我们通过设立社区“法律诊所”,由全市律师事务所100多名律师轮流参与“坐诊”,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媒体的关注,提升了律师形象,福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积极推动律协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推进家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局共选派近200名优秀律师与村(社区)签订担任法律顾问协议,无偿为村居、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建立与妇联、工会、对台办、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签订协议,建立律师服务对接机制,帮助全市妇女、儿童、农民工残障人士进行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节假日和主题宣传日公益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机制,在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日、知识产权保护日、农民工日等均组织全市各个律师所律师人员参加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常态。四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免费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共推荐了100多名优秀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和作为信访志愿者参与信访工作。每年我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值班200多人次,接待信访咨询3600多人次,接访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征占土地、不服法院判决、妇女儿童权益、农民工权益等各类事项200多件,参与各地接访群体性事件多起。加强对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代理的指导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律协、律师所和地方通力合作,运用协调和调节等方式消除和减少矛盾与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矫治个性化、帮扶社会化、队伍专业化、保障常态化,全市共配备司法协理员(专职社工)223名。截至20年11月底,社区矫正方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110人,累计解除(或其他原因减少)社区矫正人员6808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302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累计重新犯罪14人,重新犯罪率0.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8%,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安置帮教方面,全市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共有15700人,已衔接15535人,安置15501人,安置率为99.78%,帮教15523人,帮教率为99.92%,重新犯罪3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24%。全市各地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排查走访工作,确保了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5%以上。
(一)着力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一要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设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体验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法治泉州创建水平。二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信访等机制的有机对接,继续加强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专职调解员制度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员评定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对劳资纠纷、非法集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探索金融纠纷、民营企业破产重组等领域的人民调解新路径,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达到85%以上。三要全面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科(股)改局”实现全覆盖。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指导基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日常实施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巡查互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援助等优惠政策,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二)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一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和规范化运行,逐步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继续督促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并推动各县(市、区)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协调推进市级“12348”语音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升级,整合完善市级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建设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服务产品,加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作用,围绕“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25”、知识产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要战略决策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各项重大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继续组织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积极为国际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等提供有效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落实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三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年人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服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进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活力。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行业管理和执业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
(三)着力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积极探索律师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新模式,发挥好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运用、拒腐防变“五种能力”。继续抓好基层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重点,显亮点,创特色,树形象,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已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有16个大项,40个子项。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上报规程表,流程图等,明确窗口安排、人员进驻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认真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对照省司法厅的办事指南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108号)再次逐项梳理,保留申报材料237项,减少数量142项,修改了81项申报材料。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个业务科室重新梳理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其中,不需要现场勘查的一律压缩到4个以内,对切实不能做到即办的,承诺时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四是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转发〈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审改办[20]4号)要求,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作出调整,原有“行政许可”5大项,“行政监督检查”9大项,“其他行政权力”11大项,调整后“行政许可”不变,“行政监督检查”为6大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8大项,原公共服务6大项,调整后为1大项。五是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认真核对并上报省厅。六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依据。七是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并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突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新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市已建成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1个。开展人民调解员评定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174件,调处成功14905件,成功率达98.2%。二是创新规范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考评办法,将考评总分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评分项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工作督导。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和敏感时期排查稳控制度,依托市级“中途之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在泉港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市、县两级均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市局和除鲤城外的十个县(市、区)司法局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科(股)改局”。省司法厅陈勇厅长对我市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给予批示肯定。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22人,解除矫正2869人,目前在册4305人,全年重新犯罪率0.17%。
(三)以“法治泉州”建设为载体,社会法治化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早谋划细部署推动“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在全省率先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初稿起草工作,在多方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规划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七五”普法决议。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倒计时安排表,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部署,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今年5月,我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丰泽区、永春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二是多层次多领域推动依法治理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请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被省依法治省办以简报的形式刊发推广。三是全方位强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先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8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逾6万份。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68个,其中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57个。继续依托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报》等市级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普法宣传。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广电网络普法云平台,依托刺桐法制网每季度开展一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吸引逾5万名市民参赛,泉州司法在线、永春普法、丰泽普法等一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日益增强。
(四)以优化法律服务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法律服务站106个,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诊所)1341个。全市共有1419个村(社区)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57.4%。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启用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公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司法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综合效益。4月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泉州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龙岩、南平、漳州、宁德市局先后组织前来考察学习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二是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大局,启动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组建包含99名律师、公证员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候选对象名录库,于11月下旬联合市律协组织80多名律师、公证员赴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第一期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组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门律师人才库,共有43家律师事务所和154名律师申报。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4585件,收费16272万元,其中参与服务重点项目338人次、336件;各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298件,收费1191.86万元,其中服务省、市重点项目159件,涉及标的额27亿元;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17254件,收费2099.1万元。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牵头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市、县两级均已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其中,市法援中心20年业务经费预算翻一番,达到140万元;办案补贴标准从400-22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意见,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470件,同比增长19.53%,受援人总数7538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497人次。3月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先后完成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标识、办公场所功能布局,规范执业着装。出台《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31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7起案件监督评议,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指导晋江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成行政审批流程瘦身清理,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程序。做好2015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发证、备案工作。圆满完成20年司法考试泉州考区的各项考务工作。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今年一季度,我村的司法行政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工作蓬勃开展,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我村根据区、街道相关部门要求,紧密结合本村实际,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法制现代化建设,下面对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季度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调解了各种矛盾纠纷,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我村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和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积极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我村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村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村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我村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三、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村安置帮教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嘎查建立了“两劳”人员接待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强衔接,掌握动态。为预防和减少“两劳”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司法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了解掌握“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并多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所在的嘎查,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三)增添措施,做好安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由乡司法所接待,登记造册,并建立了个人档案。确保“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家底清,去向明。对在家打工的“两劳”人员,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伸出温暖之手。
四、法制宣传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制。
今年以来,我村在制订工作目标时,就明确规定了分工,由村书记顾跃进为组长,其他村干部配合建立了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普法学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认真的开展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阵地建设。在宣传发动时,除大小各种会议外,还广泛广辟了宣传橱窗、简报、横幅等,同时开展法制教育电影展映活动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统一了全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
2、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我们抓好两委班子人员和党员的学习,把普法工作纳入村中心工作。村干部自身学法、用法、抓法制建设的落实,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三、普法教育形式多样
结合形势抓教育综合治理工作要搞好,普法教育要先行;我们针对各季节特点,下大力抓教育不放松,并收到良好效果,比如:针对夏天时间,我们在宣传橱窗内张贴法制宣传的案例,同时对过电影的播放,使大家知道违法犯罪要付出的代价。有效的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当然,案件的下降与警方的打击防范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分不开的,但是认真抓村民法治教育,上法制课给我们带来的甜头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年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服务本领
为了提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能力和法律服务本领,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和全市优秀司法所长培训活动,加强与兄弟区县之间的经验交流,开拓自己的视野,拓宽自己的工作思路;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学习培训和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服务基层的工作本领。
二、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档案,规范执法,对所有在册的矫正人员档案集中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坚持每月末开展矫正人员分组思想汇报点评制,严格服刑人员走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矫正人员日常工作生活基本情况,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矫正工作和调整矫正方案。20年,王村司法所共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0名,解除20名,目前在管的社区服刑人员21名,警告5人,训诫谈话2人,在“十九”大之前,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我们联合王村派出所和王村检察室对所有在矫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逐一谈话,确保十九大期间在矫人员不出任何问题,效果甚佳。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分段评估、分级处遇等工作制度,确保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重新违法犯罪。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我所在册安置帮教人员共计93名,20年接收安置帮教对象29名,对9名刑释人员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年中对所有安置帮教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摸底排查,经查对5名下落不明的人员,到王村派出所备案,其余人员,一人一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
四、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为了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让两名人民调解员逐村进行走访熟悉环境和相关工作流程,为了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积极争取一名调解员被王村法庭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加强了与法庭之间的交流配合。20年,共调解各类纠纷96余起,调解率达98%以上,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五、法治宣传工作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五进”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六月份与公律科、镇安办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微信积极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列》宣传活动,“12.4”宪法日制作了90条法治宣传条幅悬挂于镇、各村居显要位置进行宣传,积极组织王村镇20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在王村镇位置显要处建立了一处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王村镇法德文化公园和国土法治文化广场,对培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王村司法所依托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筑牢司法行政前沿阵地,全面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公证业务联系站和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功能综合化、服务便民化,实现了一站式法律服务。4月底召开了王村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截至目前,全镇41个村和1个居委会全部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该制度实行半年多来,共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200余次,参加调解9次,审查合同40余份,法律咨询600余次,举办法制讲座5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认真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镇政府工作,参加信访听证会6次,提供法律意见书3份,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主动介入,精准普法。
20年不足:
1、思想保守,缺乏创新,不见亮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比较严重,所以,工作过于求稳,没有美丽的亮点。
2、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毫无起色。这个工作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协调推进,20年定有起色。
3、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不力。一是技术层面缺乏经验;二是主观方面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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