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带押过户是利好卖方的,这样能快速将房产卖出并办理过户,那么房屋带押过户的流程是什么?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带押过户的房子价格怎么算,欢迎阅读!
房子价格由卖方报价、买方讨价还价后综合确定,和是否带押过户关系不大,和带押过户有关系的是买方新申请的贷款额度。
买方贷款购买有抵押的二手房,申请的贷款额度应不小于卖方原住房贷款合同项下的剩余贷款本息、逾期利息及其他应还债务之和。
而贷款额度要根据房子价格、首付比例、还款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比如:
1、房子价格100万、首付比例20%,那么最高贷款额度就是80万。
2、但由于借款人月还款额(所有负债合计)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假设月收入5000元,其他负债合计的月还款额是1500元,那么剩下留给房贷的月还款就是1000元,逆向计算一下可以推出,现有还款能力下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
两相比较取其低,20万贷款额度就是买方能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虽然这个贷款额度可能低于卖方原住房贷款剩余本息,但不足部分可以由买方自行补齐。
反正带押过户需要买方承贷银行设立一个中间的资金专用监管账户,用于接收买方支付的首付款和银行发放的贷款资金,若贷款额度不足,则只要买方提高首付款,就能结清原卖方住房贷款,保证带押过户顺利完成。
总结,带押过户是为了方便有抵押的二手房过户交易,至于房子价格是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好的,签订完购房协议后,才能去银行办理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房子价格在前,带押过户在后,要计算的是房贷额度、房贷利息,房子价格与带押过户无关。
1、根据相关规定,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抵押人经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其抵押权依然有效。
3、如果转让的价款超过了债权数额,那超出的部分将归抵押人所有;而若转让的价款未达到债权数额,则不足部分还需要由债务人清偿。
提示:如果抵押权人(银行或金融机构)不同意变更,那买卖双方只能就达成的产权变更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然后由买方交付资金把房子抵押贷款剩余款项还清(若资金不足,也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把余款付清)。
待付清银行贷款后拿回房屋他项权证,再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解押手续,等房子解除抵押登记后就可办理过户。
二手房带押过户有条件限制。二手房带押过户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房子是个人产权;二是只能有一次抵押,二抵的不行;三是房子的贷款是商业按揭贷款;四是买方必须是全款或者纯商贷、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暂时不行。
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第三方平台(如有)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在买方贷款银行抵押权首次登记完成后,从资金监管账户直接将房款划转至卖方贷款还款账户,剩余款项再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
3、买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相关材料。
4、银行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5、银行将贷款发放至资金监管账户,并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6、办理转移、抵押“双预告”登记,买卖双方配合银行线上申请,登记完成后银行先行放款。
7、公积金贷款、银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均可实现。
8、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转移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同步自动转为本登记。由公证机构设立提存账户,配合完成双方交易,保障交易安全。
9、卖方归还贷款,解除抵押。还货自动到帐,在线解除抵押,房产权益无忧。
根据《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因地制宜,确定“带押过户”模式。在实践中,主要形成了三种“带押过户”的办理模式:
1、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2、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3、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
1、产权清晰
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2、产权的完整性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过户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3、房屋质量
观察房屋的结构,建筑与装修材料。看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是否被改动过;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阳台等;牵涉到阳台的面积怎么算的问题。
4、居住空间
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居住;活动空间大小等。
5、装修配置
看原房屋装修的水平、程度如何;确认房子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现象;电话线、宽带的安装是否完备等。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